关于统计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通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对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统计,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沈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二、统计内容:
1、荣誉称号:主要有国家荣誉称号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2、国家级表彰奖励: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开展的表彰奖励。主要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内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等。
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统计范围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含1956年中国科学院科学奖金)、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含国家级星火奖)特等奖项目前五完成人、一等奖项目前三完成人、二等奖项目前三完成人、二等奖项目前二完成人、三等奖和四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
三、时间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沈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需于2019年4月2日10:00前,携带自主择业证、勋章或奖励相关证明材料至沈阳市人才市场3楼退役军人服务部进行登记。
联系电话:024-22514750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
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