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沈阳市2019年中招政策详细解读(源自沈阳教育局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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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5 08: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辽宁兵心网战友分享:日前,《沈阳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19〕29号)文件已经市招考委会议通过,现就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中招”)政策解读如下:

一、报名

1.报名对象和条件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口、在外地就读,拟回我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口或我市初中毕业证,拟在我市升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师范学校须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年龄不受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初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等。

2.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2月15日。

应届毕业生由毕业生学校到区县(市)教育局核实学籍后,在毕业生学校参加集体报名,其中,户口不在毕业生学校所在区县(市)的,也可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考试机构单独报名。往届毕业生及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考试机构报名。

属《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居民人与户口分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沈教委函字〔1990〕64号)规定的杨士、于洪、北陵等3个街道办事处城市户口初中毕业生,可在所在区考试机构报名,也可在挂靠区考试机构报名(杨士、于洪地区挂靠在铁西区,北陵地区挂靠在皇姑区);铁西区大青乡、翟家镇、大潘镇、彰驿镇、高花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考试机构报名,也可在于洪区考试机构报名;铁西区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考试机构报名,也可在辽中区考试机构报名。

考生(不含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考生)享受报名所在区县(市)相应的招生政策。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初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经区县(市)考试机构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外来毕业生(非我市户口但在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了居住登记,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或毕业证的初中毕业生)同时提供户口所在地户口簿、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经区县(市)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可在报名单位登录或自行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net)录入报名有关信息。我市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领取考生号和密码,其它毕业生在报名所在区县(市)考试机构领取考生号和密码。考生上网录入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进行计算机摄像,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签字确认后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动。因填写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负责。

报名时,考生须签订《沈阳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自觉遵守考试规定等。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等费用,其中,报名考试费60元,体育考试费10元,合计70元。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应届考生、在城市市区以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

二、建立考生档案

1.考生档案: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档案。考生报名即开始建立考生档案。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2.考生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体检、志愿、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成绩(含外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成绩)、信息技术考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音乐和美术考查、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成绩评定、加分及照顾录取等信息。报考体育、艺术特优生的考生,其电子档案内容还包括体育、艺术特优生相关信息。

3.考生纸档案:应届毕业生纸档案由毕业生学校建立、封存,往届毕业生及外地回沈报名考生纸档案由区县(市)考试机构建立、封存。纸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辽宁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体质健康评价登记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登记表》《沈阳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加分及照顾录取的证明材料等。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纸档案,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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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5 08: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综合素质评价及体检

1.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办公室、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毕业生学校负责,外地回沈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负责,依据《2019年沈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评价结论为A、B、C、D四档,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得D档者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往届初中毕业生按初中毕业时综合素质评价结论进入考生电子档案。

2.体检:考生体检参照原国家教委1994年重新修订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考生要认真核对机打体检表,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字。体检表装入考生纸档案。体检信息进入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烹饪、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等专业,须进行肝功能化验。

四、命题与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学、地理、体育与健康。

2.考试科目分值:语文、数学、外语(笔试100分,听力口语考试20分)各120分、物理85分、化学65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40分、生物学50分、地理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用朝鲜族语言答卷的考生,语文科分别考汉语、朝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3.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化学(合卷)、生物学地理(合卷)闭卷,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开卷。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实行人机对话。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采取平时考核和统一测试相结合,综合确定考试成绩的办法。

生物学、地理考试在初二年级学生结业时与当年中招考试一同进行,成绩计入该年级学生下一年的中招总成绩。往届初中毕业生生物学、地理考试成绩取其初二年级结业时参加全市统一考试时取得的成绩,不再参加生物学、地理考试。因故未能参加生物学、地理考试的学生,参加下一届学生的生物学、地理考试,成绩计入中招总成绩。

各科考试时间:语文、汉语和民族语文科目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数学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物理化学(合卷)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考试科目时间为110分钟,生物学地理(合卷)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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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5 08: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课考试时间、科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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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准考证号的含义:准考证号是全市统一用计算机随机为每位考生编制的具有唯一性的代号,共9位数字,每位数字具体含义为:


左起第一、二位为区、县(市)代号:02和平,03沈河,04大东,05皇姑,06铁西,11苏家屯,12浑南,13沈北新区,14于洪,22辽中,23康平,24法库,81新民,91用朝鲜语答卷的朝鲜族考生。


左起第三位为应试的外语科语种代号:1英语、2日语、3俄语。


左起第四、五、六、七位为考场序号:每个区、县(市)相同语种的考场号均从0001开始编起,是自然连续的。


左起第八、九位为考场内考生序号(即座位号):每个考场按30名考生安排,座位号均从01编起至30。


5.考生需要遵守的考场纪律: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历史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可以携带七~九年级历史道德与法治学科教材共12册,但不得在教材中黏贴、夹带资料),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参加考试。考生如携带禁带物品,须将禁带物品主动放在指定位置(丢失责任自负)。进入考场后,考生对号入座。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考生提问须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出有关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历史和思想品德考试不准相互借阅教材),不得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在原座位坐好不动,待监考员收回答题卡和试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6.历史道德与法治开卷考试的注意事项:考生进入考场时,除2B铅笔、黑色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外,考生可以携带七~九年级历史和道德与法治学科教材(共12册),但不得在教材中黏贴、夹带资料,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生不准相互借阅教材。


7.考生答卷要求:考生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自己的姓名、考号和考生序号等栏目,并在监考员指导下将考试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凡漏填(贴)、错填(贴)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答题,不得用规定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需涂点的选择题用2B铅笔作答;其他题用0.5毫米黑色水的签字笔(不得用其他笔)作答。考生必须将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内,超出所限区域或在其他题号的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8.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分为听力和口语两部分,满分为20分,考试成绩计入考试总分。外语听力口语考试于4月25日~26日进行。


9.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采取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综合确定考试成绩的办法,即:初中一、二、三年级统一体育考试、初中一、二年级体育课教学考试和体育卫生常识考试三部分综合评定,按总分60分计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其中,体育考试部分50分(初中一、二、三年级统一体育考试分别为10分、10分、20分;初中一、二年级体育课教学考试分别为5分、5分),体育卫生常识部分10分(初中一、二、三年级分别为3分、3分、4分)。


统一体育考试包括身体基础项目、运动能力、运动技能三类内容,身体基础项目包括体重指数、肺活量、男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女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运动能力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运动技能项目为立定跳远或跳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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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5 08: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初三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统一体育考试时间安排:

5月6日~12日  初三年级统一体育考试。
5月31日  初三年级统一体育考试补考。

10.体育、艺术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体育、艺术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实施。测试工作于5月21日~31日进行。

11.学科考查:学科考查包括信息技术考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音乐和美术考查、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成绩评定,均采取等级制评价,按“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定。

12.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面试、加试:
面试、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颁发面试、加试合格证,处理遗留问题。

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进行面试。面试标准按原省教委1990年下发的辽宁省中等师范学校招生面试要求执行,结论记载为“合格”“不合格”。报考普通师范专业考生面试时,同时进行音乐、美术素质考查,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还须加试英语口语。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加试音乐、美术、舞蹈。其中,音乐加试音乐基础(听音、简谱视唱)和声乐(自选、无伴奏),分值为80分;美术加试组合静物素描(自带画具),分值为60分;舞蹈加试舞蹈基本动作和舞蹈(民族舞、儿童舞、集体舞任选一项),分值为60分,三项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加试声乐、视唱练耳、舞蹈,声乐分值为90分,视唱练耳分值为60分,舞蹈分值为50分,三项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加试素描和色彩,素描分值为120分,色彩分值为80分,两项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加试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和铅球,每项分值为15分,四项成绩满分为60分。以上专业加试合格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数的3~4倍划定。师范学校各专业面试和加试工作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进行。面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准报考师范学校。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考生需要面试、加试的专业、内容及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与招生计划同时公布。面试、加试工作时间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确定,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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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5 08: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填报志愿

1.志愿批次设置:中招志愿共设4个批次,分别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

第一批次:省级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市级标准化高中。

体育、艺术特优生:设3个有序志愿。

统招公费生提前录取:设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其中的一所学校。

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设12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中除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以外的其他学校。

第二批次:师范学校、国家及省改革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

师范学校:设1个志愿,并设1个专业志愿。

国家及省改革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技师学院:设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市级重点高中、一般高中。

体育、艺术特优生:设2个有序志愿。

统招公费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设6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一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一般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技工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2.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6月13日~17日考生在网上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考试结束后,考生还可到中等职业学校补报志愿。

考生填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必须依据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条件填报,否则无效。参加体育、艺术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并取得合格及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方可填报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填报的学校、项目必须与取得专项素质测试合格的学校、项目一致,否则无效。考生须认真核对由区县(市)考试机构打印的考生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签字确认后,志愿表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负责。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的考生志愿表交区县(市)考试机构存查。

3.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办法:各省级重点高中分配给初中的指标到校生系数为招生校指标到校计划数与本区县(市)报考人数之比;各初中所得指标到校生名额为该校在本区县(市)报考人数与指标到校生系数之积;在区县(市)考试机构单独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所享受的名额为单独报考人数与指标到校生系数之积。

4.填报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条件:参加体育、艺术特优生专项素质测试并取得合格及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方可填报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且填报的学校、项目必须与取得专项素质测试合格的学校、项目一致,否则无效。

5.填报师范学校志愿条件:符合师范学校招生条件,并取得师范学校面试、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招生计划规定的范围内填报该校的相应专业志愿。

6.“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多个平行志愿学校,将考生录取到最先符合录取条件(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志愿学校。即“分分清”,一个分数的所有考生全部录取后,才会进行下一分数考生的录取。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比如最高分是740分,则先检索740分的考生,再检索739分的考生,再检索738分的考生……以此类推。

第二步:对每一分数上的每位考生,依次按照先A学校、再B学校、再C学校……的顺序检索,如考生符合A学校录取条件(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A学校,如不符合则再检索B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考生符合被检索学校录取条件,就录取到该学校。考生一旦被录取,就不再检索该生后面所报考的其他志愿。

7.“平行志愿”的优势和风险:相对顺序志愿填报方式而言,平行志愿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和难度,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性和被录取的机会。但平行志愿也同样存在着风险,如果考生没有按照自身实际水平,有梯度的填报志愿,就有可能造成志愿落空,因此平行志愿的填报依然很重要。

8.填报“平行志愿”时应注意的问题

(1)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先录取高分考生,再录取低分考生。举个例子,假设考生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740分,考生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739分,某校只剩余1个招生计划,甲在D志愿报考该校,乙在A志愿报考该校,由于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于乙,所以优先录取甲到某校。

(2)平行志愿也有志愿顺序。对于每个考生来讲,平行志愿是依次按照先A学校、再B学校、再C学校……的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符合A学校录取条件(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A学校,如不符合则再检索B学校,以此类推。如果考生一旦被录取,就不再检索该生后面所报的其他学校志愿。因此,考生在填报时,一定要把自己最理想的学校放在前面,其他志愿放在后面,要避免出现“倒挂”现象,以免错失进入理想学校的机会。举例来说,平行志愿栏,假设某考生报考的A学校录取分数700分,D学校录取分数710分,即使他最后考了720分,也首先被A学校录取了。

(3)分数相同,先看志愿顺序。如果考生分数相同,又报考同一所学校,那么优先录取学校志愿排序在前的考生。举例来说,假设甲、乙两名考生均为700分,某校只剩1个招生计划,甲在A志愿报考该校,乙在B志愿报考该校,由于甲所填志愿在前,所以优先录取甲到该校。

(4)填报的学校之间要有一定梯度。填报都是热点学校,就有可能造成志愿落空;填报的都是较弱的学校,就会失去了升入理想学校的机会,考生要注意适当拉开各个志愿之间的梯度。提倡的梯度模式是: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

(5)考生要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和定位。考生要根据自己平时的学习成绩,选择与自身实际水平相差不大的学校,以提高志愿实现率。

(6)不想去的学校不能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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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发布

考生考试成绩全市统一发布。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单位领取成绩通知单。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市)考试机构办理申请查分手续。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复核后,反馈查分结果。

七、录取

1.组织原则:录取工作全市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单独组织实施。

2.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信息技术考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音乐和美术考查、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成绩评定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报考省级重点高中时不予录取。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国家及省改革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部分专业录取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特优生可由招生学校自主设定)。

3.录取顺序:中招录取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顺序依次录取。第一批次按照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提前录取,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民办学校自费生)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二批次按照师范学校,国家及省改革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三批次按照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民办学校自费生)的顺序依次录取;第四批次按照一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顺序依次录取。

4.录取(备案)办法: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和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和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男生。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空军、海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由空军、海军招飞机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航空实验班提前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学校。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顺序、考试成绩及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自主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三志愿考生。招生学校可自主设定控制分数线,也可执行全市统一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的计划,予以取消。

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民办学校自费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志愿在前的优先录取。

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以初中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初中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下达,考生只能参加下达到报名所在初中毕业生学校(报名单位)指标到校生计划的录取。指标到校生不单独设立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予以取消。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

师范学校各专业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进行肝功能化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师范学校录取。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美术教育(双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志愿在前的优先录取。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考生在成绩(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为招生学校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具有优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优先录取条件相同的,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科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全市统一组织补报志愿、进行补录取。

5.报到:考生被录取后,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打印、发放。考生须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考生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应事先与招生学校取得联系,说明原因,招生学校同意后方可按照双方协定时间报到。未经招生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新生,招生学校将视为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一经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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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分及照顾录取办法

1.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按考生志愿照顾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

(2)符合《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辽宁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教发〔2013〕72号)要求的军人子女,按规定执行优待政策。符合《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7号)要求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规定参照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3)符合《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公通〔2010〕142号)文件规定的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5分参加录取。

(4)援藏、援疆干部(要求在援藏、援疆期间,含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

(5)户籍为沈阳市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且在户籍所在区县(市)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5分参加录取。

(6)双语教学民族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

(7)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2.办理时间及办法

申请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办理时间为5月21日~6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提出申请,经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和出具证明,并在部队内部公示,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审核汇总,报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备案。其中,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符合优待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采集信息,在部门内部公示,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审核汇总。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别将审核备案名单交市教育局、市考试院。

其他具备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填写《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登记表》,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其中,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到市公安局,台胞子女到市台联,援藏、援疆干部子女到市委组织部(其中,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子女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到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到各区县(市)侨务办公室,各区县(市)侨务办公室负责送市侨务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交区县(市)教育局复审,由区县(市)考试机构将复审合格考生的相应项目录入考生电子档案,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及《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登记表》装入考生纸档案,将加分及照顾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市考试院。

毕业生学校将公示本校所有取得以上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市教育局将通过官网公示全市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均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种。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上予以照顾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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