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76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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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4 08: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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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之二:自主择业补助费
2001 年原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发给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的通知》明确,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发给转业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的基础上,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
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之日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和第二次入伍的军龄可合并计算,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
提醒之三:需办理的财务手续
由财务部门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个人领取转业费、自主择业补助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服装费累计余额。
提醒之四:滞留部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移交安置填写《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滞留部队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在移交安置时,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要会同干部部门认真填写《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其中,在生活费供应情况栏,待遇项目和金额按离队时的供应项目和实际发放数额填写;但在补充说明栏,要注明“由于特殊原因,该同志未参加××年工资调整。
若按其职务、军衔、军龄工资档次和现行军队工资标准套算,同职级现役军人的基本工资为××元,其中:职务工资××元(×职×档),军衔工资××元(×衔×档),军龄工资××元(军龄×年)”。转业费(含自主择业补助费),仍按照本人工资档次和下达退役命令时的军队工资标准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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