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林郑月娥:订立禁蒙面法,5日生效最高判囚1年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1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10-4 15:53:24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兵心网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举行记者会,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周六(5日)凌晨零时起生效。



  该规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等。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1年。



来源:香港橙新闻、人民日报客户端
mmexport1570175538710.jpg

签到天数: 11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9-10-4 15:54:35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立竿见影,立即使用!好!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