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76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楼主 |
发表于 2019-11-7 06:24:11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受理申请单位
按照谁接收安置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为退役士兵办理补缴保险手续的主体。原安置单位存在的,由原安置单位负责办理;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由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选择自谋职业和无法找到原安置单位及主管部门的退役士兵,由退役士兵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办理受理申请、组织登记、核查情况等前期手续,由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保险补缴手续。
五、申请材料清单
1、《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补缴保险办理主体领取);
2、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3、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
5、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异地参保证明(泰安市以外参保的退役士兵提供)等其他证明材料。
六、咨询电话
0538-2839919
东平县部分退役士兵
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2019年11月1日
来源:今日东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