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如何看待军队自主择业干部的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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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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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9 22: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北京、青岛、南京、长沙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纷纷以走访、信访等形式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退役金“差额补贴”等问题,主张其权利。特别是青岛市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先后于2010年的“7.26”、“9.20”和2012年的“1.18”。2011年广州,西安和南京自主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分别上街维权之后进行了多次较大规摸地集体上访,并在全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经济较发达地区不断发生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集体上访问题,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动。它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孤立的;它的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前途应是乐观的,但过程一定是困难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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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22: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行动是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是必然要发生的。
首先,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安置形式作为一种改革和尝试,在政策和实践上必然有一些不完善,不配套,不衔接的问题。客观上要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要不断地以不同的形式提出问题,反映问题,促使中央和地方不断地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
其次,由于中央和地方客观上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地方政府对接收军转干部向来就不积极,只是迫于中央“讲政治”的压力才不得不为之。尤其是在对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问题上,有的地方政府对中央优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政策向来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当感到计划安置压力大的时候,他们也会施以小惠来鼓励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但当经济发达了的时候,当需要政府拿钱给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发“差额补贴”的时候,就变的不痛快了,甚至毫无道理地否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上访诉求,不择手段地压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上访行动。
再次,由于切身利益的关系,政府职能部门热衷的是军转干部的计划安置而不是自主择业。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往往是部队和领导亲自出面帮着做工作,个人也是千方百计地找军转办的关系、走军转办的门子(权力部门是何等的风光),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则个个不买他们的帐,所以他们从心底里就不会热心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说话办事。有的不仅不热心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说话办事,而且还千方百计地欺骗领导,阻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的落实。
第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四不象”(是转业干部?但没有要地方政府安排;是公务员?没有在地方党政机关工作;是军队退休干部?却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是地方退休干部?地方退休干部的各种政治、生活待遇却没享受到)的尴尬身份和目前“三化”(政治待遇被虚化、生活水平相对贫困化、社会地位边缘化)的窘况迫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得不采取各种合法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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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22: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虽为弱势群体,但又不同于其他弱势群体,他们的维权行动注定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其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行动师出有名。他们有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1]3号文件和[2004]7号文件有关政策的支持,有厦门、深圳、广州、重庆等城市的做法为维权依据。因此,他们的维权行动决不是无理取闹,也不是在向政府乞讨,而是理直气壮地要求地方政府落实中央的有关政策。他们的行动既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在捍卫中央政策的权威。
其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大都有革命军人所具有的正直、坚韧、刚毅的品质。他们在维权的道路上决不会半途而废,只要认准的“理”就一定会坚持到底。


其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大都有鲜明的个性。他们之所以敢于弃“官”为民,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足以说明他们是一批有胆识、有傲骨、有志气的军转干部。因此,他们在维权过程中一定是不畏权,不怕压,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其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是一批具有高素质的军转干部。他们都是有二、三十年军龄的营团职干部,有的参过战,有的抗过洪,有的担任过部队的主要行政领导职务。他们当中不乏有一批理论政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意志品质坚定的优秀骨干。他们决不是一群散兵游勇,注定是一支精锐之师。
其五、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共同的选择,共同的处境,使他们有相同的意愿和诉求,并促使他们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不懈努力。目前,尽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行动还面临诸多困难,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越来越高的维权呼声已经引起了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极大的关注,已经在解决问题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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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22: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行动虽有其优势,但决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要受到各种不利因素的限制和制约。
第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主张的权利,是要享有与党政机关退休干部同样的政治和经济生活待遇。对此,地方有相当一批机关干部出于嫉妒心理会持消极态度,其他社会阶层因无利害关系也不会感兴趣。这注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行动只能是“孤军奋战”,在社会上很难得到广泛地同情和支持。
第二,由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行动是在向地方政府和权力部门主张权利,行动稍有不慎就容易被戴上“影响稳定”的帽子。在青岛就发生了地方执法人员自导自演“闹事”丑剧,企图嫁祸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丑事。


第三,一方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由于分别来自不同的兵种和部队,相互之间缺乏熟悉和了解,这必然影响维权的凝聚力。另一方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由于是自谋职业,各自为战,高度分散在全国各地和各行各业,这就增加了团结起来的难度。
第四,客观上,由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目前人在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平时都在为生计奔波,参与维权行动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主观上,由于部分同志对维权行动持怀疑态度,表现的热情不高。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着维权行动的力度。



四、审时度势,权衡利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行动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和方法。
(一)必须体现应有的政治思想觉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维权的过程中,要站的高、看的远,充分显示出自己群体的素质和觉悟。行动中要善于把个人的利益与群体的利益联系起来;把群体的利益与国家及军队的利益联系起来,还要善于把眼前的利益与长远的利益联系起来;把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大家在维权行动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只有这样,维权行动才能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只有这样,才能使维权行动更具有生命力。


(二)必须坚持依法维权的原则。当前,在维权的诉求上,要紧紧把握住中央[2001]3号文件、[2004]7号文件等有关的政策规定;在维权的形式上,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宪法》、《党章》赋予的权利。同时要学好国务院2005年新颁的《信访条例》,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做信访和走访工作。不管是信访还是走访,反映问题要有理有据,切不可说过头的话,做过激的事,千万不能给权力部门留下任何借口和把柄。
(三)必须做到“有理、有利、有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与政府和机关职能部门的矛盾归根到底是内部矛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能因为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某些错误做法就对此产生对立情绪;也不能因为政府和职能部门中某些个人的错误观点而否定一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行动不是要和政府及职能部门过不去,而是为了督促和帮助政府和职能部门纠正错误,尽快落实中央给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优惠政策。


(四)必须进一步团结起来。“人心齐,泰山移。”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行动如果只靠个别人或少数人是很难奏效的,惟有全体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高度自觉的行动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是希望所在。在目前很多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不能代表自己利益的情况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理由通过一定的形式把大家团结起来。但具体形式必须体现合法、效能的原则。要积极争取建立自主管理的、接受政府监督的(诸如创业协会、战友联宜会等)社团组织,使自主择业军转干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使个人从无靠到有靠;使“维权”行动从无序到有序。

中央[2001]3号文件精神造就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这一特殊群体。命运注定了他们必须要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必须要有强力的维权行动,必须要有长期的维权准备。只有这样,他们才有望在社会上争得一席之地,才有望在经济上保证自身的利益不被剥夺。团结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终生的课题。
                              (广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曹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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