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运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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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 08: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拓宽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建设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现面向社会征集中心运营单位,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二)具体内容:

  1.宣传、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退役军人就业与创业的政策文件精神。

  2.面向深圳户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深圳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以及存在就业创业困难的流动退役军人提供如下服务:

  (1)就业与创业政策咨询:及时梳理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最新政策法规,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等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并建立咨询档案,做好服务对象后期跟踪、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完成就业创业咨询人员的信息登记及日常业务咨询和接待等工作。

  (2)就业创业指导: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指导,包括但不限于面试技巧指导、就业心态调整、创业分析、创业风险评估等;建立意向就业人员档案、创业人员档案、意向创业人员档案等个人档案信息,做好后续服务跟踪、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3)就业推荐:搜集并筛选社会企业招聘信息,建立岗位分级目录,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服务对象精准投递工作信息。

  (4)创业帮扶:提供创业政策指导申报、工商注册、税务咨询、项目推荐等帮扶服务;建立创业加盟项目库,为有需要的意向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选择;为有招聘需求的创业企业提供人才输送服务。

  (5)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培训需求,为其提供“点菜式”技能培训,使培训课程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不定期开展需求问卷调查,从而及时更新服务对象需求情况,调整技能培训课程内容。

  (6)联合优秀用人企业和优质教育培训机构,联动群团组织、社会企业资源,创新合作模式,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培训活动和一系列延展服务。

  (7)收集服务对象信息,动态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以及人文关怀等服务。

  (8)对因为失业或就业问题导致家庭困难的服务对象建档立户,开展“一对一”走访和跟踪帮扶等。

  3.根据服务对象就业创业需求,协助开展多元化、多形式的各类就业创业活动,如创业项目推介会、公益招聘会、创业就业沙龙、创业知识讲堂、创业模拟游戏等。

  4.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协助智慧服务中心开展数据维护、运营使用等工作。

  5.根据服务对象就业创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题调研、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互动。

  6.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3名工作人员派驻市退役军人局。人员要求专业能力较强,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和信息服务专业优先),从事相关服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专职从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的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相关行政事务工作。

  7.运营管理市级“就业创业中心”场地,负责承包区域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8.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服务事项。

  9.该项目为公益性项目,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均为免费。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一旦中标,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合同期限届满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另,自中标之日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考核要求和改善建议。

  (二)项目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税),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否则投标文件视同无效。

  (三)中标单位对开展项目过程中所取得的信息数据和内容保密,不得泄露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三、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投标人具有承接政府同类型运营服务项目三年以上经验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承包合同为判定标准)。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如政策咨询、就业创业辅导、人力资源许可等),具备开展本项目运作的基本条件和服务能力。

  (四)具备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服务团队及须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相关资质。

  (五)有承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业务经验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六)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七)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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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2 08: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项目报价单原件;

  (七)项目方案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原件以及项目团队成员就业创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派驻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填报及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八)投标单位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九)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定)。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投标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须于4月6日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7楼709(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一式六份。

  联系人:罗维;联系电话:0755-88258935

  六、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z.gov.cn/)予以公告。

  七、评分细则(详细评分表附后)

  (一)报价评分(合计20分)

  (二)技术评分(合计45分)

  1.实施方案

  2.运营团队实力

  (三)商务评分(合计35分)

  1.同类项目经验

  2.综合实力

  3.诚信情况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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