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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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0 09: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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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已经拖了两年之久而选择在此时明知违法而为之,明知会将近30万自主择业军人推向对立面而不得不从,明知退役军人的不稳定会一定程序上影响军心稳定大局而刻意出此举。也就是说退役事务部一定是在等什么?
4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召开。这个时间比退役事务部“4.14”会议晚了三天,但是这个会什么时候开、主要议题是什么,事务部作为国务院部门和国家机关一定是掌握的非常清楚的。
此前传言,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起草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草稿)被立法部门多次打回,《退役军人保障法》与军队改革特别是军官职业化密切相关,不能按照节点完成立法,是会影响军改任务完成的,这个锅一定不能背在退役部头上。
此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26日至29日在京举行。也就是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结束,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立法。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兵役法》,后来的历次修改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此后在此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并更名为《现役军官法》。
2018年9月,全国人大网站公布,《兵役法》《现役军官法》《人民武装警察法》《人民防空法》将修改并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退役军人保障法》被列入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2019年两会期间,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上表态,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论证、文稿起草、征求各方意见,今年下半年有望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又过了一年孙部长去年未完成的作业,即便不再次表态,也难防记者对其提问,否则至少在立法上有“不作为”或“无能”之嫌了。
目前,2018年已列入立法规划的国防军事类立法,只有《人民武装警察法》在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由武警部队司令员王宁介绍了修订草案并由会议审议。《兵役法》《现役军官法》《人民防空法》以及《退役军人保障法》尚未见到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从立法惯例和立法权分析,由于《兵役法》虽然影响面大但依然属于修改,仍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兵役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规定我兵员征集、服役制度、退役安排、优待政策的根本性法律。
可以说,只有在《兵役法》首先完成修改的前提下,《现役军官法》才可能在军官职业化、军官退出制度上作出更加细致深化的规定,而在兵役制度和军官服役制度作出大的调整背景下,包括军官和士兵在内的退役安置或相关待遇,又必须在《退役军人保障法》中进行明确。尽管环环相扣,但又是总基调下的一揽子安排,每项工作都必须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和完成。
今年的两会,以上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应当不是会议要完成的任务。但2020年是军队政策制度改革之年,主席必然会对改革立法工作有详细的过问并作进一步指示,相关法律修改和制定草案也极有可能在已经听取有关部委和军队高层领导意见后,在军队人大代表范围内进一步征求意见并作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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