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友交流] 再学退役部21号通知,更加坚定捍卫中央权威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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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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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2 09:46:21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4月8日经“四部委”联名由退役军人部发〔2020〕21号《关于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标准的通知》的全文内容,是在互联网上见到的,并进行了学习。这次又细看了看,共四页,全文共分六大点:一、实施范围;二、增加基本退役金;三完善自主择生活补贴制度;四、新增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五、经费保障;六、有关要求。但十分疼心的事,至今主管单位都没有向全体军队转业的自主择业干部公开传达,组织学习,解决疑问,向我们说个一二三?!而是采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暗中操作、强制执行、发钱了事,进而起到了破坏全国团结稳定大好形势的负面作用。
    目前,我们认为退役军人部发〔2020〕21号《通知》中的内容有违背党中央一贯的政策规定之嫌,现在已经在全国的军队转业的自主择业干部中、在军队确定转业的干部、在全军现役的军官中,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比较大的不稳定因素和思想混乱,这已经在无形中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伟大权威和形象。为此,我们要问?这次退役军人部发〔2020〕21号《通知》本不应该引起的增资风波,是谁给了一个部委相关负责人擅自改变党中央政策规定的权利,并凌驾于党中央之上?!我们又要问:在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的亲自领导下要取得抗疫斗争工作全面胜利的关键时刻?!在全球西方国家敌对势力疯狂攻击抹黑祖国形象的关键时刻?!在全国各行各业响应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的号召,积极开展复工复产,确保民生、拉动内需和稳定社会的关键时刻?!在全军军改2016至2020年工作进入最后收尾的关键时刻?!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即立隆重召开的关键时刻?!在这五个关键时刻,由人为引起的全国自主干部、退休干部的思想混乱和对国家政策规定擅自被改变的愤怒,不得不引起大家的深思和警觉!我们认为,这个《通知》起到了西方国家敌对势力想做而又做不到的杀伤作用,是伤害毁掉人民军队根基和破坏军心稳定的一双推手。对此,根据近二十年中央颁布的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中发〔2016〕13号这三份重要文件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全体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党纪的规矩,我们再进行了学习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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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2 09:46:55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这个《通知》中的第一句话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我们要问问退役军人事务部?党中央何时颁布了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为何关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权益的大事我们却没有人知道?如果党中央颁布了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为什么不组织我们传达学习中央文件?!为此,通过国家政府的网站,我们又重新学习了中央近二十年来,颁布的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中发〔2016〕13号这三份重要文件,但始终没有找到党中央有关新的关于军队转业干部政策调整的内容,我们只看到了党中央对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特别是对自主择业干部工作的重视。如在中发〔2016〕1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军队体制调整改革期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按现行办法计发。所以,党中央至始至终都没有任何要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计发标准的说法和做法,而是反复明确了党中央坚持一惯的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的计发原则,使我们感受到了党中央政策更加的制度化、科学化和人性化,也受到了广大军队现役军官和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的支持和拥护。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中央〔2001〕中发3号文件向全党全国全军颁布实施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权解释,但无权修改该办法。在此,我们也表个态,如党中央同意批准“四部委”21号《通知》的内容,我们没有意见。因为我们是党的战士,听党的话、跟党走是我们永远不变的初心。但是,至到今天,我们查阅了中央的重要文件都没有看到一条一句话要改变我们军队转业的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的说法。所以,这个《通知》有超越中央权限,有违逆党中央权威的行为,那么,这个《通知》应无效。再就是查看了国家《立法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权机关对下级部门越权制定、违反的内容有权予以改变或撤销。对此,我们认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负责人违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100条党规党纪中的“第11条、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第23条、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和“第81条、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等党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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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2 09:47:28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这个《通知》中指出的“完善自主择业生活保障制度”,将军人职业律贴和自主择业生活补贴两项合并是擅自篡改中央政策规定之嫌。因为我们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法》按照军队的要求转业退出现役的,只是选择了享有由国家供给的合法月退役金的权益。因为这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中发〔2016〕13号这三份重要文件中是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如在[2001]中发3号文件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就做了明确规定,这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法律依据。退役金由以下5部分组成:1、职务工资(计发基数80%+ 增发%);2、军衔(级别)工资(计发基数80% + 增发%);3、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计发基数80% + 增发%);4、基础工资(全额);5、军龄工资(全额)。又如在国转联[2001]9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中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条的规定,进一步公式化了退役金的计算方法为: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十军衔(级别)工资十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80% + 增发%)} + 基础工资 + 军龄工资。所以,近二十年来,国家一贯是按中央文件政策规定进行正常惯例的增加退役金,也没产生发生任何风波,因为我们相信党中央会按照政策规定的结构标准计算我们退役金。同时,这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们曾经在军队服役时的职务、军衔、职业、军龄等服兵役期间的肯定,而且我们已查找了党中央颁布的中央文件没有一句话要取消我们“军人职业律贴”的说法。其实我们本身也算是职业军人了,应该继续保留“军人职业律贴”这一项目,不应该被人为将其取消,与自主择业生活补助并为一谈。同时,这也是中发〔2001〕3号文件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最初确定的结构标准母本,这个标准除了党中央之外,其它任何一级下级组织及各省市、部委党组无权改变。对此,我们认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负责人违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100条党规党纪中的“第11条、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第21条、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和“第77条、严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等党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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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2 09:47:51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这个《通知》中指出的调整退役金的增资时间,以军队现役增资时间一致,对此我们表示欢迎和支持。但大家十分清楚,军队现役人员的增资是从2018年7月和2019年元月分别开始执行的,虽然我们这次增资是拖了快两年才落地,但增资的时间还是从2018年7月和2019年元月开始,那么很明显是在2016-2020年国家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的这个时间段里,所以我们的这次增资政策也只能按照中发〔2016〕13号文件中明确的政策规定执行,而不是按这次退役军人部下发的〔2020〕21《关于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标准的通知》的内容去办。也就是说今年4月8日才发出的这个《通知》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能违背中央文件的政策精神,特别是不能与中发〔2016〕13号文件政策相违背或对立的内容,因为下级文件必须服从上级文件,全党全国全军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服从中央,这是一个铁的纪律规矩。根据国家《立法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的要求。那么,简单地说这个《通知》不能否定中发〔2016〕13号文件之前制定的政策规定。对此,我们认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负责人违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100条党规党纪 中的第11条“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第81条“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第82条“党员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发生公开反党行为”和第95条“严禁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等党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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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2 09:48:16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这个《通知》中指出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对外公开宣传报道”的要求不妥。我们要问退役军人事务部了,我们军队转业的自主择业按中央政策正常增资为什么不对外公开宣传报道,或组织我们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让我们集体感恩党和国家的关怀,而是偷偷摸摸、神神秘秘地暗中强行操作,这不能不引起大家的怀疑和疑问?!只要遵照中央文件精神办事,为何不敢公开,需要害怕什么,有什么可怕的,除非是明知顾犯,有意为之,破坏全国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因为我们当初从军队转业时选择自主择业方式生活,就是为国分忧,放弃安排把工作的希望留给了别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们相信党中央和国家颁布的政策规定是对我们以后生活的庄严保证和承诺。根据国家《宪法》和《党章》我们转业到地方以后至少也是一个国家公民和一个共产党员,最少也享有国家《宪法》和《党章》赋予我们的公法权利,我们的知情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法律保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所以,这个《通知》已经剥夺了我们当事人的合法知情权。对此,我们认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负责人违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100条党规党纪 中的“第32条、严禁侵害党员的批评、检举、控告、申辩、作证等权利”、“第75条、严禁消极应付群众利益诉求”、“第76条、严禁粗暴对待群众”、“第77条、严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第78条、严禁好大喜功致使损害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和“第80条、严禁侵犯群众知情权”等党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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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2 09:48:39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这个《通知》中的相关内容擅自违背了中央一贯的文件精神,严重损害了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的权威。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习近平同志更明确指出:“军人是最可爱的人,让军人受到尊崇是最基本的。必须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该保障的要保障好,该落实的政策必须落实,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大决策让我们广大军队转业的自主择业干部倍感振奋和温暖。如果相关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2001〕中发3号、中发〔2007〕8号、中发〔2016〕13号等文件都这么明确的政策上打折扣,在落实军队转业的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上打折扣,这就是违犯了下级党组织必须服从上级党组织、全党必须服从中央的规矩,是公然地违逆党中央,破坏全国社会稳定团结的大好形势,那么就是我们全体退役军人及人民的敌人!对此,我们认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负责人违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100条党规党纪 中的“第11条、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第23条、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和“第81条、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第95条、严禁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等党的规矩。我们全体退役军官都时刻牢记《军人的誓言》,坚决旗帜鲜明地捍卫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的领导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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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2 09:49:12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一个请求一点建议:退役军人事务部是代表党中央和国家为5700多万退役军人服务而成立的,其职责就是不折不扣地遵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重要文件精神,精准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制度政策,依法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利和权益,为全国退役军人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的解读、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全体退役军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退役不退色,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然而,从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负责人的所作所为来看,只会投机炒作做表面文章居多,背离了党中央组建该部的初衷,辜负了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及全国退役军人的重托。对此,我们认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负责人是在打着改革的旗号,擅自篡改中央的政策制度规定是违逆的严重行为,我们请求党中央派员调查了解情况,问责相关负责人!同时,我们建议党中央可以考虑从我们优秀正直的军队自主干部和退休干部中选聘一批“人民监督员”,我们不要工资,为党义务服务,我们的职责只为捍卫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全心全意人民服务,为党和国家尽一点监督的职责;主要工作是监督各省、市、县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否遵照中央的文件政策制度规定办事。因为在一些地方、在一些部门违逆中央政策制度规定的行为时有发生,而上级党组织可能会一时看不到、听不见这些发生的问题和矛盾,久而久之这些问题和矛盾就会因小变大,就会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的伟大形象。如聘任当地的军队自主干部或退休干部做“人民监督员”,这就有利于克服一些地方的官僚主义和转变政府的务实作风,而且还可以在第一时间向同级党组织或上一级纪委和监委及时汇报看到的、听到的发生在基层人民群众中矛盾和问题,第一时间党组织能听到基层人民群众的声音,使上级政府能在矛盾和问题发生在第一时间就被及时得到整改和**,使党中央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地人民中真正发挥积极的作用,真正惠普全国人民,让全国人民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做到一心一意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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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2 09:50:46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用一段《央广军事》短评共勉:戎装虽解,军魂犹在,岁月流逝,本色不改。在我国数千万退役军人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从2001年起出现的一个新的方阵。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政策实行19年来,已有将近30万优秀军队干部在转业时一选择自主择业。这些同志在部队大都服役了二十多年甚至更长时间,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告别军旅时,他们为国分忧,毅然放弃工作安置。在服役期间,他们长期接受部队大学校的培养和锻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过硬的军人素质。退役之后,他们始终保持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服务的军人本色,在各个领域发挥着推动社会前行的重要作用。戎装虽解,军魂犹在,岁月流逝,本色不改,他们永远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我们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在做天在看,我们30万军队转业的自主择业干部及99%的党员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永远不会改变!

    (本文来源:天理与人欲   作者:老山主峰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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