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8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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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2 09: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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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个《通知》中的第一句话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我们要问问退役军人事务部?党中央何时颁布了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为何关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权益的大事我们却没有人知道?如果党中央颁布了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为什么不组织我们传达学习中央文件?!为此,通过国家政府的网站,我们又重新学习了中央近二十年来,颁布的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中发〔2016〕13号这三份重要文件,但始终没有找到党中央有关新的关于军队转业干部政策调整的内容,我们只看到了党中央对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特别是对自主择业干部工作的重视。如在中发〔2016〕1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军队体制调整改革期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按现行办法计发。所以,党中央至始至终都没有任何要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计发标准的说法和做法,而是反复明确了党中央坚持一惯的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的计发原则,使我们感受到了党中央政策更加的制度化、科学化和人性化,也受到了广大军队现役军官和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的支持和拥护。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中央〔2001〕中发3号文件向全党全国全军颁布实施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权解释,但无权修改该办法。在此,我们也表个态,如党中央同意批准“四部委”21号《通知》的内容,我们没有意见。因为我们是党的战士,听党的话、跟党走是我们永远不变的初心。但是,至到今天,我们查阅了中央的重要文件都没有看到一条一句话要改变我们军队转业的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的说法。所以,这个《通知》有超越中央权限,有违逆党中央权威的行为,那么,这个《通知》应无效。再就是查看了国家《立法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权机关对下级部门越权制定、违反的内容有权予以改变或撤销。对此,我们认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负责人违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100条党规党纪中的“第11条、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第23条、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和“第81条、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等党的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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