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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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6 13: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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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劳工处继续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打击违反《雇佣条例》(第57章)、《职业介绍所规例》(第57A章)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守则》)的职业介绍所。劳工处每年对职业介绍所进行约2 000次的例行及突击巡查,以确保职业介绍所依从《雇佣条例》、《职业介绍所规例》和《守则》经营业务。收到求职者或雇主的投诉后,劳工处会随即展开调查。劳工处亦在其职业介绍所事务科成立了一个新的专责组别以加强执行《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的规定。
二○一九年,劳工处根据《雇佣条例》成功检控了十间职业介绍所,当中四间涉及滥收求职者佣金、两间涉及无牌经营及四间涉及其他罪行。劳工处于二○一九年共撤销或拒绝发出/续发十三间职业介绍所的牌照,较二○一八年增加百分之十八。撤销或拒绝发出/续发这些牌照涉及多项原因,其中包括牵涉在求职者的财务事宜、未得求职者同意扣押其护照及违反其他《守则》的要求等。上述的数字显示相关执法行动有效打击违规的职业介绍所。
与此同时,入境处在二○一九年十二月亦成立一支专责队伍,加强审查所有外佣的签证申请,并对由申请引伸的入境事宜和贩运人口相关罪行采取刑事调查,务求以更积极的方式识别潜在受剥削的外佣,增加识别受害人的机会。截至二○二○年五月底,入境处的专责队伍已进行了944次初步识别审核,未有人被识别为受害人。
诉讼方面,作为一般指引,我们的检察官在决定是否提出或继续检控时,会适当考虑案件当中可能存在的任何贩运人口要素。在适当的情况下,会根据《检控守则》规定的法律原则和准则豁免对证人的起诉。在过去多年,律政司已豁免多名相信是贩运人口受害人及被剥削外佣的起诉以鼓励他们在法庭上指证被告人。
香港绝不姑息贩运人口这等非常严重的罪行。香港有恒之有效的法律架构,有超过50条针对各种贩运人口行为的法律条文,提供一套全面的保障,与其他设有单一贩运人口法例的司法管辖区相比并无不足。当中部分罪行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发言人说:“香港近年在打击贩运人口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显著进展,包括在政策指导和前线人员执法方面的努力、大幅增加接受受害人识别的人数,以及投入大量的额外资源,理应得到适切的评价。因坚持香港应推行单一贩运人口法例的立场而持续不断抨击我们行之有效的多元化法例模式制度,是极其不合理及令人费解。单单因为香港采取一篮子不同法例的模式打击贩运人口,而忽略和漠视特区政府的努力和成果,令人质疑报告自身的可信性及客观性。”
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会继续与民间团体建立具建设性的伙伴关系,一同携手全方位打击贩运人口。种种资料及实证清晰地印证了贩运人口在香港从来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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