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主择业的几个问题

发布者: 兵网 | 发布时间: 2020-7-12 22:50| 查看数: 2105| 评论数: 2|帖子模式

一、绑定“3号”什么?
(一)身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3号”第三条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第四条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二)待遇(退役金的核定):第三十八条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即转业时核定的退役金).....
(三)调整(与军退交地方的干部相应):第四十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结论:牢牢绑住以上三点即可!没有锚现役条款!

最新评论

兵网 发表于 2020-7-12 22:51:50
二、抓住“国转联”什么?国转联〔2012〕2号是最近的现行文件,退役金调整具体规定。2020.21号文未说明该政策文件废止!
(一)实施范围:2001年以来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按规定领取退役金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调整规范自主择业生活补贴: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全额计发,不作为计发有关人员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
(三)执行时间:调整规范津贴补贴时间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文件强调:“是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津贴补贴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结论:与此文相撞是21文硬伤!
兵网 发表于 2020-7-12 22:53:02
三、咬紧“2016.13”什么?(一)《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是最近的中央级文件,有效期,2016—2020年。(二)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二)切实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工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现行办法计发”。(三)第七条第二款强调:......坚决清理和纠正不符合中央政策的各种规定。对在安置工作中违规违纪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严重违反政策规定以及构成犯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结论:退部严重违背政策规定,属违法违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6.13号文规定:2016-2020军改期间,政策不能动,谁动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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