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交流] 【建议战友收藏】史上最全的军队住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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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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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5: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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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心网战友导读
通过这篇文章你可以了解到以下信息:
一、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
二、军队住房补贴制度及住房资金管理
三、军队住房购买及出售
四、军队经济适用住房规定
五、军队离退休人员住房改革
六、转业复员人员住房规定
七、军队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


1
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

1.什么是公寓住房?
公寓住房,是指划定在公寓区内,保障在职军队人员工作居住的住房。公寓住房主要保障军官、文职干部、士宫和在编职工在职期间住用,不能出售,离职要迁出。公寓住房的住用人员离退休、转业、复员、调动工作后已安排住房或购买住房的,应当限期腾出现住用的公寓住房。对现居住在公寓区内的其他人员,应采取调整、置换和安排购房等办法逐步迁出。

2.什么是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是指个人出资购买并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自有住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

3.干部转业复员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地方停止实物分房后,转业、复员干部、士官主要依靠接收单位解决住房的办法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今后,转业、复员干部、士官住房将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系统,按照房源由地方提供,经费由国家安排,补贴由军队发放的原则实施保障。目前,对现居住在营区里的转业、复员人员,在确认其在地方确无住房的,经批准,也可以允许其购买军队售房区的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2
军队住房补贴制度及住房资金管理

1.什么是军队住房补贴?
军队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及职工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住房补贴由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两部分构成。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补贴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2.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凡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离退休人员,在其退出军队公寓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3.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地区住房补贴?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购买住房的地区,或离休、退休、转业、复员安置的地区,或牺牲、病故后合法继承人户口所在地区,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高于每平方米2300元的,在支取住房补贴时,另给予相应的地区住房补贴。

4.如何计算个人的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服役年限和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计算公式为:
1999年以前一次计算的基本补贴额=〔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基本离休费或退休费)×住房补贴系数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军(工)龄月数〕+〔每平方米每年8元×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2000年以后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
地区补贴在购房时,或转业、复员时,或牺牲、病故后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不含地区补贴),工作35年的正军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24.5万元,退休前每月还有480元的补贴;工作30年的正师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16万元,月补贴约400元;工作25年的正团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10万元,月补贴约300元。这样,在低房价地区购房,尤其是在中小城市和边远地区购房,即使配偶方拿不到补贴,如本人在部队工作时间较长,也能买得起相应的住房;在高房价地区购房的,增加地区补贴后,加上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普遍能够买得起相应的住房。

5.军队人员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
军队房改《方案》,制定了新的军人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缩小了军地人员在住房待遇方面的差距。师职以下人员与中央机关各职级人员的补贴面积标准一致,军职干部住房补贴面积,参照师以下干部住房面积标准的提高幅度,暂按正军职180平方米、副军职165平方米计算。大区职以上干部待国家相应政策出台后再定。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规定如下:
军官:正军职(暂按)180平方米,副军职(暂按)165平方米,正师职120平方米,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
文职干部:专业技术1、2级180平方米,专业技术3级165平方米,专业技术4、5级120平方米,专业技术6级、高级专业技术7级105平方米,专业技术8级、中级专业技术7级90平方米,专业技术9级80平方米,专业技术10、11级70平方米,专业技术12、13、14级60平方米。
士官:六级士官,军(工)龄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6.已经购买现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人员是否享受住房补贴,购房面积不够标准的给不给补差?
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的人员,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本人相对应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不予退房,不补面积,但给予货币补差,使这部分人在经济上不吃亏,避免不必要的反复。具体补差办法,待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后另行制定。今后,凡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现有住房或腾空住房的人员,都不享受住房补贴,同时撤销个人住房资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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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住房购买及出售

1.哪些人员可以购买军队现有住房?
经批准,军队现有住房可向下列人员出售:
①由军队管理并负责安置住房的离休、退休干部(含己去世离休、退休干部的配偶);
②移交政府安置(其住房尚未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含已去世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宫的配偶);
③在职的军、师、团职干部;
④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的营职以下干部(含双军人)、高级士官;
⑤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的军队正式职工(含离休、退休职工);
⑥在职时去世的干部、士官的已随军遗属;
⑦居住在售房区内的转业、复员人员和已故军队人员的子女,以及从军队调出的正式职工,凭其所在单位劳动人事、纪检、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经售房单位按照“先清后售”的原则清理核实后,确无其他住房的,经总后勤部批准,也可购买军队现有住房。
注:军队人员及其配偶已在军队或地方参加房改购房的,以及由军队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在干休所已分配住房,但尚未进住或者已经进住但原住房未腾交的,不得再购买军队现有住房。

2.军队现有住房出售如何计价?
鉴于军队售房工作比地方滞后,许多人没有享受到房改政策的实惠,部分干部的配偶没有工作或领不到住房补贴,尤其是有的老干部配偶已去世,还有遗属等特殊情况,近期,军队出售现有住房,实行两种计价办法。要求享受住房补贴的,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价买房;要求按原有售房办法(房改成本价)计价买房的,不享受住房补贴,但可享受夫妇双方军(工)龄折扣等优惠政策。用哪种计价办法买房,由个人自主选择。

3.军队人员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有哪些折扣?
军队人员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按规定给予下列折扣:
①8%的军人职业折扣。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分别增加2%、4%、6%的折扣。军队职工及已去世干部、士官的配偶购买现有住房的,参照上述办法计算。
②根据购房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军(工)龄给予工龄折扣。工龄以购房者夫妇二人工龄之和计算。由购房者所在单位的干部、军务、劳动人事部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核定,并出具证明。
③按照住房竣工年限给予房屋成新折扣。年折扣率为2%,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经过大修或者设备更新的住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评估后确定成新折扣。
④现有住房折扣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⑤购房者一次付清全部房款的,2001年以前给予应付房款20%的折扣,2002年以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分期付款的,首次付款额不得低于应付房款的30%,余额10年内付清;从次年起,每年付款不得少于欠款额的10%,并按照国家政策性抵押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4.军队人员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现有住房如何计算房价?
军队人员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现有住房,按下列公式计算:
①地方人民政府已公布负担价和年工龄折扣额的:
实际售价=﹛〔房改成本价×(1一军人职业折扣率)-年工龄折扣额×夫妇双方工龄之和〕×(1-年折扣率×住房竣工年限)×(1+调节系数之和)-负担价×现有住房折扣率﹜×住房建筑面积×(1-一次付款折扣率)
②地方人民政府未公布负担价和年工龄折扣额的:
实际售价=房改成本价×(1-军人职业折扣率-0.6%×夫妇双方工龄之和)×(1-年折扣率×住房竣工年限)×(1+调节系数之和)×(1-现有住房折扣率)×住房建筑面积×(1-一次付款折扣率)
例如:正师职干部李某,1943年参加革命工作,1982年离休。其妻1956年参加工作,1985年退休。2000年李某申请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公主坟某干休所的住房。该住房系6层砖混结构,无电梯,1988年竣工,楼房室内净高为2.8米,普通装修,水、电、暖气设备俱全,有管道天然气。李某住3层,居室朝南,建筑面积计96平方米。李某要求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住房。
按照北京市房改售房有关政策评估确定,该住房地段调节系数为-1%,楼层调节系数为6%,朝向调节系数为3%;2000年出售现有住房的房改成本价为1485元/平方米,年工龄折扣额为12.56元,负担价为579元/平方米,现住房折扣率为O;
住房实际售价=﹛〔1485×(1-12%)-12.56×70〕×(1-2%×13)×(1-1%+6%+3%)-579×0﹜×96×(1-20%)=26246元

5.军队人员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有住房如何计算房价?
军队人员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有住房,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售价=经济适用住房价格×(1-年折扣率×住房竣工年限)×(1+调节系数之和)×住房建筑面积。
例如:正师职干部李某(情况同上),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有住房,按规定可享受住房补贴30万元(未包括配偶方住房补贴)。该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4500元/平方米:
住房实际售价=4500×(1-2%×13)×(1+6%+3%)×96-300000=484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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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0 15: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规定

1.什么是军队经济适用住房?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行政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建成以后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是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组织实施单位应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控制公寓住房新建规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从1999年起,除旅团部队干部住房建设,公寓区的危房翻建、缺房添建外,其他住房的新建,原则上按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组织建设。

2.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如何出售?
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向符合购房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接近服役最高年限或公寓住房保障不了的在职干部、高级士宫,工龄满15年的军队职工出售,优先出售给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和无房或住房未达标的军队人员。在公寓区居住、确无其他住房的非编人员,经批准也可购买。征地建设的,为弥补经费不足,允许少量外售,但外售房屋的总量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一般不得外售,属于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的商业网点用房可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利用军用土地折款和批准外售的房屋所得收益,应当用于抵扣军队购房人员的住房补贴,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3.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归谁所有?
凡是按规定以综合成本价或市场价购买的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按建设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房改售房权属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1997]18号的有关规定,到驻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所购住房可依法进入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其余收入归个人所有。

5
军队离退休人员住房改革

离休干部已购住房面积达不到《方案》规定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给不给补差?
离休干部已购住房面积达不到《方案》规定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给予货币补差,具体办法按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6
转业复员人员住房规定

1.转业复员人员如何参加住房改革?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和士官(以下简称转业干部)的住房,要逐步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系统,主要采取由地方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或周转房的方式解决,即房源由地方提供,经费由国家安排,补贴由军队发放。军队符合出售条件的现有住房和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按规定向其出售。

2.转业干部能否购买军队住房?
租住军产住房的转业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经批准可以购买军队售房区内的现有住房或腾空的住房;列入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的,可以购买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地方政府、接收安置单位以及配偶工作单位已安排住房或已自行解决住房的,应当及时退还住用的军产住房。

3.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转业干部服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按军队在职干部的标准和办法发放。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高于每平方米2300元的,另给予相应的地区住房补贴。转业干部到地方工作后的住房补贴,按接收安置单位的补贴标准和方式实行。转业干部服役期间的住房补贴,从军队停发工资的下月起停止计发并一次结清。转业干部及其配偶申请计领住房补贴时,应当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租住军产住房的,须持军队退房证明或本人与军队签订的退房协议。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军队或地方现有住房、安居工程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的,不享受住房补贴;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

7
军队住房公积金使用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目前,我国城镇的住房公积金定向阳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抵押贷款;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专项贷款;单位购买、建造职工住房专项贷款。

2.军队哪些人员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正式职工和由军队供应的离退休人员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军官、文职干部、士宫和由军队供应的离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由总后勤部从军费中安排。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解决。

3.个人如何支取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下列三种情况下,可以支取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①干部、士官转业、复员和职工调出军队且不继续住用军队住房时,按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参加公积金存储的年限和住房公积金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②个人购买或自建住房的,可以支取个人的公积金。
③干部、士官、职工去世后,生前积存的公积金由其合法继承人一次领取。

本文信息综合自网络,仅供参考
整理编辑:兵心网战友(微信号:www-0868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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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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