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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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17: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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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想做个“守法公民”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我很迷茫,在已经被凌辱长达1个小时的情况下,在民警到来扔下两句话就走的情形下,“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究竟该用什么公式和定理来计算?所谓的“防伪紧迫性”又该如何量化?
法律庄严、神圣、冰冷,但公正。最重要的是,法律的执行要靠法官,要靠人性的判断和定夺。否则,法律可能就只能被用来约束弱者了。
2009年的电影《守法公民》则更为极端,直揭法律被罪恶腐化后给一位“守法公民”带来的巨大创伤,甚至是毁灭。当然,我们也并不应该推崇影片中克莱德那种极端的复仇方式,只不过,克莱德用他那极端的方式向不公正的社会、向受到侮辱的法律提出无形的抗议很值得人们深思。尤其对于时下频频出现社会问题和法律难题的中国,《守法公民》难道没有给予我们更多启迪么?
《守法公民》
克莱德是居住在费城某小镇的一名研发人员,他有着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生活幸福美满。但这一切都被突如其来的灾难所摧毁。某晚,两个暴徒闯入他的家中,妻子和女儿都受到残害。然而虽然证据确凿,但由于司法程序的迂腐和助理执行官的堕落,最终让首犯因证据不足只得到10年徒刑。
10年后,怀着巨大仇恨的克莱德开始筹划展开报复,先是干掉了当年的从犯,接着又很快找到了邪恶无耻的主犯,并对其进行残酷的折磨与虐杀。克莱德的仇恨得到巨大的宣泄,但是他的复仇还未就此停止。他所针对的不只是那两个暴徒,而是整个腐朽堕落的司法系统……
当然,克莱德最后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讲,是构成犯罪的,他应该继续相信国家的。但是,当这种所谓的罪行和心灵的变态是来自于正义的缺席或真理的动摇,又是否值得整个社会反思?
克莱德最后看到自己做的炸弹时,没有过多的惊讶,没有过多的恐惧,表现出来的,只有忏悔与解脱。他早已报必死的决心,只求能够有一位正直的检查官,站出来捍卫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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