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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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组织工作发展需要和部机关缺编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省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则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五湖四海、不拘一格,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坚持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干部,优化机关干部来源、经历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拟选调科级及以下干部25名。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须为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经历。
3.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操作。
5.与省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组织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0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实施方案经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在河南组工网公布并印发各推荐单位;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转发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其他有关单位在本单位公布。
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和省直有关正厅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选调条件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推荐。每个省辖市推荐不超过10人(济源市不超过4人),每个直管县(市)推荐不超过2人,每个省直正厅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荐1-3人。推荐时应提供《推荐表》、《干部任免审批表》(word版、有照片)、三年工作总结和主要表现材料。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与拟选调人数比低于5:1的可适当减少选调人数。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根据笔试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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