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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4 18: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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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上一次发表这样力道千钧的评论,是去年11月28日,上将张阳自杀之后,“张阳身为党和军队高级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丧失法纪敬畏、丧失道德底线,台上台下两种表现、人前人后两副面孔,嘴上喊忠诚、背后搞贪腐,是典型的‘两面人’”。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党和军队事业造成严重危害,玷污党的形象、玷污军队形象、玷污政治工作形象、玷污领导干部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家中自缢身亡的“军老虎”张阳,同样不在十九大代表名单中,而且两人曾有多年交集——房峰辉在出任广州军区参谋长时曾与张阳一起搭班子3年,2010年两人又同期晋升上将。2012年,他们又分别更进一步,执掌了当时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两大部门,成为中央军委委员,两个老搭档又走到了一起。
谁也不曾想过,这对军界“双子星”,下场也是惊人的同步。
铲除腐败这个致命“污染源”
两项罪名中的行贿罪,尤其将其排在受贿罪之前,也不同寻常。十八大以来中央打落的数百只“老虎”中,涉及行贿罪的屈指可数。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粗略统计,涉此罪名的高官有山西省委原常委、副省长杜善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等人。
其中,2000年至2013年,潘逸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61万余元。杜善学在山西省委班子换届时,为得到时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荐、支持,在令的办公室送给其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0.665万元。
不难看出,行贿者定是向位高权重者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那么,房峰辉的行贿对象,又会是谁呢?
军报是这样评论的:对房峰辉涉嫌行贿、受贿犯罪进行依法处理,是全面彻底肃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响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报道,房峰辉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集团军军长时,郭伯雄时任兰州军区司令员,两人是长官部属的关系。由于两人祖籍同为陕西咸阳,所以房峰辉甚至称呼郭伯雄为“姐夫”。不过,在郭徐落马后,房峰辉也多次表态,要全面彻底肃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响,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对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
军队是拿枪杆子的,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早在2013年7月的中央军委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主席就说了一段大白话:“军委的同志身居高位,全军官兵在看着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在看着我们。为人是否正派?做事是否干净?这是事关党和军队形象的大问题。我们要清廉自律,坚决不搞特殊化,坚决不搞特权,坚决不搞不正之风,坚决不搞腐败。只有给全军作出表率了,我们抓全军作风建设才有底气。自己不检点,不清爽,不干净,让人家在背后指指点点的,怎么去要求人家啊?没法说,说了也没用啊!”
如今重温这段言辞恳切的讲话,更是别有感触。党的十八大以来,至少有70名军级以上“老虎”落马,但还未至海晏河清。正如军报指出的那样,“房峰辉涉嫌行贿、受贿犯罪问题,以及前不久公布的张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刻警示我们,尽管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彻底肃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
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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