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76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本帖最后由 兵心网 于 2018-5-14 20:23 编辑
1、什么是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划型标准》),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主要如下: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