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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07: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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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社会保险法》第46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都不得超过24个月。
工作时间每周最多不得超44小时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加班每月不得超36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工伤认定抢救不能超48小时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医疗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休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需满1年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以后,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仲裁要在60日内提起诉讼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之日60日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员工应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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