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楼主 |
发表于 2018-11-8 13: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图来自民政部官网《征求意见稿》截图)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慈善组织的财产不能用于12项活动,《暂行办法》规定不得进行8项投资活动,暂时删除的条款包括: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或者资产增值价值的投资;违法开展保证、抵押,以及将慈善组织的财产用于与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规定的慈善活动无关的质押;将慈善组织的财产以明显不公允的价格低价折股或者出售。
据中国基金报分析,新规发布正值权益基金发行遇冷、银行委外发展放缓的大背景。对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言,慈善组织是一类潜在的新增客户,不少基金公司机构部人士已纷纷行动,积极与各地高校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沟通交流。而《暂行办法》禁止慈善基金直接买卖股票、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等行为,意味着2004年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允许基金会将资金购买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条款已经失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