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8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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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 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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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由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每年2000元,在带动3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每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享受总额不超过2万元。
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2016年1月1日后,注册地在市区的300人以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或2018年10月1日后,杭州市区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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