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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是我儿时的愿望和理想。1976年我如愿以偿地光荣入伍,部队把我培养成为军官,我在军队服役了18年,我是特等射手、优秀炮兵射击指挥员,创造过中国 人民解放军高射炮兵训练考核营射击(双37高)击落飞机拖靶的最高纪录,在军队多次立功受奖,我把青春献给了国防和军队。
我父亲是一名南下的老军人。参军时,父亲对我说:“我转业留在福建,目的是为了解放台湾,现在我老了,体力上不能胜任了,我把解放台湾的任务交给你。” 我在心里希望能有这个机会,骨子里想:当兵如果不打仗,真没意思。很荣幸,1979年我参加了对越自卫还击战。虽然没有像父亲那样出生入死,但也算经历了 一次战争的生死考验。军人的责任是通过武装保卫和平。面对牺牲的战友、失踪的同志,面对战争的残酷和代价,我们无悔。因为有军人的保卫和付出,国土才能完 整,人民才能平安、经济才能发展。
随着兵龄的增长、年龄的增加,也考虑“铁打的江山,流水的兵”,总归是要转业的,于是我选择了转业。1994年,我转业回到家乡——山东省临沭县,成为一名检察官,同时,我也成为一名预备役军官。
1997年5月31日,我参加了地方武装部召开的预备役军官授衔大会,被山东省军区授予预备役军官中校军衔(鲁政干字第23号)。转业后的所在单位还出资为我购买了一套军官制服。配发了一套预备役军官军衔标志。
军队是一个国家坚强的武装力量,是一个民族不屈的脊梁。预备役军人是国防后备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补充现役军人的主要来源。军人在军队服役是现役 军人;军人退出现役他还是军人,是复退转业、预备役军人。军队有魂、军人有魂,军人的灵魂永远是军人!军队是个大熔炉,是永远的军校……。经过军队锻炼、 教育出来的军人永远不会忘记军旅生涯,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是军人。根据我国的兵役制度,全国各个行业中有许多转业退伍军人,这部分人是一支强大的国防后备力 量。
2010年6月22日,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是一部规范预备役军官制度的重要法律。 这次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充实完善了预备役军官动员征召的规定,规范了预备役军官的管理制度,调整了预备役军官的退役年龄,增加了对预备役军官的褒奖内 容。修正案草案将团职以下预备役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普遍下调5岁。按照规定我已经超过了服预备役的年限,但我仍然是一名转业军人、一名退役预备役 军官。只要祖国需要,我依然愿意重新穿上军装上战场;只要战争需要,我还可以上前线。
“八一”永远是中国军人的节日(不论是现役的、退役的,还是预备的)。我想,这一天应该允许他们穿上军装,庆祝、欢度他们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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