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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谋划 科学统筹

2011-4-12 21:5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13| 评论: 0

摘要: 全面推动共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与市人民政府共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有效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行为,落实最严格的土 ...
全面推动共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与市人民政府共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有效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行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大格局,保证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调控政策的全面贯彻和有效落实,麒麟国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认真研究,积极向区人民政府建言献策,并结合实际,全面动员部署,为共建保障和共同责任机制的贯彻落实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思考.
一,基本思路及工作进展
(一)以共建保障为主题,着力构建"五大机制"
按照"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提高能力,保障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寻求破解土地管理突出问题的新思路,新途经,新办法,形成富有麒麟区特色的土地管理长效制度和规范运行机制.
1.宏观调控机制
一是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坚持土地用途管制.认真谋划中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现有土地进行科学布局,制定符合全区科学发展,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监管新机制,发挥总体规划对确保耕地总量不下降,基本农田不减少的控制性作用和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支持保障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积极发挥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挥的调节作用,建立建设用地与加快全区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相协调的供应保障机制,从土地管理上保障全区发展战略的实施,从供地量和供应方式上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三是完善土地供应联审制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产业政策把关,环境保护审查,建设项目立项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土地宏观调控作用落到实处.
分局高度重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充分认识到当前国家关于拉动内需和保护资源政策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第一时间在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中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并结合分局工作实际,作了全面动员部署,以扩大内需为契机,争取上一批省,市,区重点项目.市下达麒麟区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仅305亩(其中耕地225亩),麒麟区将这一指标优先用于解决最急需的建设项目用地.截至7月份,已组织上报省厅2个城市批次建设用地,面积1061亩,拟作为越钢生活基地,金江小镇,张家营电站扩建,区体育局网球场,东山小集镇,绿源公司置换用地,东山煤管所,东山烟叶站,寥廓水务所,南片区建设,物资公司炸药仓库,荣恒焦化厂等建设项目用地.完成了城南污水处理厂,区气象监测站,西城污水处理厂,珠江源大道延长线,众一焦化,石林瓷业,沾六复线建设用地7个单独选址建设用地报件的征地和报件资料的收集工作,总面积为635.04亩,其中城南污水处理厂,西城污水处理厂,珠江源大道延长线,众一焦化建设用地4个项目已组织上报省厅,石林瓷业,沾六复线,区气象监测站,双友钢铁等4个报件已上报市局审核.
在供地方面,截止7月份,共拍卖小宗国有建设用地10宗,面积0.7537亩,成交价款310.4064万元;供地15宗,面积52.3122公顷,出让价款7663.4007万元.省市已批准供地方案6宗,面积37.121公顷.已上报省厅1宗,面积44.9094公顷.供地率2007年(含已批准供地方案的)达88.7%,2008年(含已批准供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上报省厅的)达62%,2009年批次农用地征转待省厅批复后再组织供地.
2.共同责任机制
一是领导责任.创建保障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均要高度重视,把建立新机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日前,分局已草拟了《曲靖市麒麟区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落实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领导责任,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强化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制定奖惩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曲靖市麒麟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土地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二是基层责任.乡(镇),街道是基层责任的主要责任主体,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土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违法用地以及单位GDP所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负总责;负责协助分局开展土地日常管理,土地执法以及土地开发和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等工作.
三是部门责任.监察机关负责对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落实国土资源联合监察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改,工商,规划,建设,电力,金融等有关部门,单位违反规定为违法用地办理相关核准手续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未能有效制止,形成重大土地违法违规事实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失职渎职责任.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违规案件频发,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不组织查处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致使形成重大违法用地事实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责任.
3.集约用地机制
麒麟区坚持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强化土地管理,保障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不断探索土地有效利用的方式和途径.一是前移监管关口,严格执行土地用途规划管理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从源头上防止浪费土地现象的发生,着力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使用效率.二是建立建设用地供应公示制度和企业用地信誉等级制度,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方式和方法,建立项目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监督制度,促进用地单位严格执行供地合同,自觉节约土地资源,提高企业效益.三是将履行节约集约用地,执行控制指标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内容,建立激励和惩处机制,努力探索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益高的符合麒麟发展的土地利用新路子.
为积极争取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分局始终将"三项整治"列为当期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宝镇雷家庄红砖厂废弃地整治项目,沿江乡冯家圩旧村改造项目,白石江街道代河村委会迁坟腾地项目列为麒麟区"三项整治"试点项目.经分局与越州钢铁公司协商,由公司直接注入资金对南宁街道水寨12组进行整村改造,日前,土地统征协议已正式签订.水寨12组老村占地160亩,新村规划占地面积110亩,可周转出建设用地指标50亩.沿江乡冯家圩村占地面积700亩,该村统一规划建设的新村占地263亩,可节约土地437亩,创造了12年人口增加500人而耕地不减少的集约节约用地典范.白石江街道长河村委会旧村占地1964亩,该村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的新村占地面积260亩,新村建成旧村拆除后,可节约土地1000余亩.目前,三宝镇雷家庄砖厂废弃地整治已经结束,新增耕地172亩,人均增加耕地0.33亩.白石江街道代河村委会迁坟腾地工作全面完成,已将5100余冢坟墓全部迁入占地面积360余亩的荒山,荒坡,共整理出土地819亩.
4.权益维护机制
从解决民生问题入手,统筹协调政府与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关系,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有保障.一是坚持土地征收公示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群众对土地征收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程序,使土地征收主体合法,程序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上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失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和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配套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就业,医疗保险,拆迁安置等制度.
5.执法联动机制
一是强化土地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完善职能,充实人员,配齐装备,充分发挥其执法主体作用.二是实行上下联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对各乡,镇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协助,督查作用,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上下协调的内部执法联动新机制.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力度,本着"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既查处事又查处人,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用地受保护,违法用地严查处的良好氛围.
今年3月份,分局组织村,组干部和信息员参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积极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以"三月宣传月"为契机,召开各种会议163次,参会7482人,书写各种标语10478条(含纸标语7308条)."4·22"地球日,在全区主要街道和乡镇悬挂大幅宣传标语2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制作宣传专栏11期/12块.上半年,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2件,现已按期办结,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接待来信来访10件(起),办理市长热线电话1件,满意率均为100%.全力做好国土资源矛盾问题排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一报.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历史遗留违法案件10宗,面积59.998亩,已全部结案,行政罚款13.433万元.
(二)以科学发展为目标,着力破解"五大难题"
一是破解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的难题,探索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共同保护耕地的路子;二是破解土地违法违规"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纠正难,执行难"的难题,探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覆盖批,供,管,用全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管制度;三是破解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的难题,探索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新路子;四是破解被征地农民"种地无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难题,探索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路子;五是破解全区土地执法工作难题,走出一条"正面推动,疏堵结合,相互借力,共同磋商"的路子.
(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完善"三大制度"
1.审批会审制度
为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分局拟建议区政府建立麒麟区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制度,用地会审工作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信访,监察等相关部门为常设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由分局与区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衔接落实.
在项目立项阶段,分局在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涉及林地的,征求林业部门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和改革,经贸等部门申报核准或者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涉及林地的应同时附上林业部门审核意见,没有附预审意见或者预审未通过,或者没有附选址意见书或者选址意见书不按法定程序办理的,发展和改革,经贸等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建设项目;虽已通过用地预审,但未取得正式用地批准文件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提前开工建设(经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先行动工的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除外).
建设项目用地未经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国土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不得注册登记.
在用地报批阶段,凡拟报上级审批的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用地,除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在上报前经区政府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会议通过.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会议对建设占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符合环境标准和要求等市场准入条件,是否落实补充耕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款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审议,并形成会审纪要,就审议的事项逐项作出说明,作为用地报批材料附卷归档备查.
2.批后监管制度
加强对已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情况及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等,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凡没有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验收单位不得批准(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联合组织验收.凡不符合土地审批规定(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土地供应审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由分局根据法定权限,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处理;对批少用多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分局按程序依法严肃处理.
3.联合监察制度
(1)执法监察联席会议.为使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麒麟区政府组织建立土地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召集,区公安,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规划,建设,房管,环保,财政,工商,电力,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集一次,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议,也可召集临时会议.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定期通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中的情况,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2)土地违法案件移送.第一,涉嫌土地违法犯罪的案件.分局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认为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公安,检察机关对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及时审查,除案情重大,复杂的,应及时依法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并书面告知分局.依法不予立案的,还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分局.第二,涉及强制执行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分局将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三,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土资源案件.分局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认为对当事人或相关责任人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制作《党纪(政纪)处分建议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3)土地管理联合执法.分局组织的涉及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大型执法检查和对重大案件的查处等活动,如需要土地管理共同责任部门配合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村建规划,供水,供电等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在实施巡查和查处违法案件等工作中,可根据需要请求协助,公安机关应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如遇到妨碍,阻挠,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等情形,公安机关应及时安排出警,协助分局执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强化土地执法监管,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分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保护耕地的大政方针上来,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
(二)分工负责,协作共建
按照"政府主导,国土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联动"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共同建立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的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
今后,分局将建议区委,区政府组建工作督查组,定期开展对土地管理新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各项政策配套措施制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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