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标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人力资源主管 协同责任人:人力资源助理(培训专员) 五、实施目标需支持与配合的事项和部门: 1、 各部门应综合部门工作和职员素质基础在编制2008年工作目标时将本部门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 2、 鉴于各部门专业技术性质的不同,建议各部门均应挑选一名内部培训讲师。 人力资源部工作目标之三: 人员流动与劳资关系 一、目标概述: 协调处理好劳资双方关系,合理控制企业人员流动比率,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在很多公司的人事工作中,此项工作一直未纳入目标,也未进行规范性的操作。2008年,人力资源将把此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是否达到工作质量标准的项目之一。 人员流动控制年度目标: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内因试用不合格或不适应工作而离职人员)年流动争取控制在10%以内,保证不超过15%; 劳资关系的协调处理目标:完善公司合同体系,簽訂新的《劳动合同》,与相关部门一些职位职员签定配套的《保密合同》《廉洁合同》《培训合同》等,熟悉劳动法规,尽可能避免劳资关系纠纷。争取做每一个离职员工没有较大怨言和遗憾。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二、具体实施方案: 1、 2008年元月31日前完成《劳动合同》《保密合同》《廉洁合同》《培训合同》的修订、起草、完善工作。 2、 2008年全年度保证与涉及相关工作的每一位员工签订上述合同(特別是新《勞動法》的合同要求)。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3、 为有效控制人员流动,只有首先严格用人关。人力资源在2008年将对人员招聘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一是严格审查预聘人员的资历,不仅对个人工作能力进行测评,还要对忠诚度、诚信资质、品行进行综合考查。二是任何部门需要人员都必须经人力资源面试和审查,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招聘人员和仅和人力资源打个招呼、办个手续就自行安排工作。人力资源还会及时地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做好员工思想工作,有效预防员工的不正常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