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网消息: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 许前飞要求 立足实际加快推进人民法庭改革 本报讯(记者 戴丽娟 张羽馨)11月29日,省法院在宁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清宇宣读表彰决定,南京雨花台区铁心桥人民法庭等28个优秀人民法庭及南京江宁区法院汤山法庭庭长史朝霞等40名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和苏州中级法院等6个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名单详见D版)。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后龙作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报告。江阴法院和临港法庭就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省法院党组成员、各中级法院院长、省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及部分优秀人民法庭代表参加了会议。 许前飞在讲话中指出,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人民法庭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前不久,省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了74家试点法庭,这项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开展人民法庭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到原有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的重大变革,在新的形势下,推进人民法庭改革应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的关系、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与司法便民利民的关系、法庭先行先试与加强监督指导的关系。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在人民法庭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立足各地实际,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大胆尝试,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积累有益经验,提供实践支撑。 许前飞强调,根据中央要求,我省已被列入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范围,目前全省已有不少法院开始按照中央有关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着手探索司法改革的具体措施。全省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要注重对中央有关司法改革部署要求的学习领会,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切实解决目前制约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把实行员额制和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积极性结合起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明确院庭长的职责,制定院长、副院长、庭长的办案规则,创造一个让审理者敢于裁判,让裁判者愿意负责的环境;要坚持和完善法院重大改革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支持。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迅速贯彻落实李小敏书记和许前飞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同时要总结各地人民法庭高效司法、推进司法改革、便民利民服务、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清理再审案件,尽最大能力提高审判绩效;要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主题深化,加强舆论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