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网消息,原标题:如何过好每个“国家宪法日” 关注首个“国家宪法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家侯欣一非常关注这个问题,曾多次提交相关提案,是“国家宪法日”的最初提议者之一。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侯欣一披露了撰写提案呼吁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前因后果。 一次重要制度创新 “在2013年十二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召开前,我一直在琢磨提交什么提案更有价值。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提交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相关提案。”侯欣一介绍,这一提案并不是第一次提出,自2008年出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后,他曾多次提交这一提案,最初的想法是设立国家宪法节。之所以反复提,主要是基于平时对如何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考虑和对中国法治现状的担忧。“作为一名法学教师,一名现代法治的拥护者,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早日实现。” 侯欣一指出,对于一个法治国家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有公共权力都必须源于宪法,以此才能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保证国家政治生活的安定有序。 “应该看到,我国公民、包括某些领导干部的宪法观念、尊重宪法的意识与依法治国的要求尚有较大的距离。为了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国家通过大规模的普法活动为普及宪法知识做了不少的工作,但宪法的精神在公民的头脑尚未彻底扎根,宪法的权威地位在全社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这也制约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推行。”侯欣一认为,要想真正在全社会树立起宪法的权威,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需要进行制度创新。而设立“宪法日”无疑就属于制度创新之一。设立“宪法日”足以成为让全社会敬畏宪法的一个重要契机。 想法得到专家支持 有了想法之后,侯欣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找相关的信息,看一看以往是否已有政协委员提过这方面的提案,避免重复。 尽管在法学界关于设立“宪法节”或“宪法日”的讨论已很充分,但由于政协提案信息的不对称,查询还是颇费了一定的功夫,仍然没有查询到最近几年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提过类似的提案或建议。随后,他又与同行、法学院的宪法教师多次沟通,倾听他们的意见。大家都认为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也是个不错的切入点,想法得到了绝大多数专家的支持。 为了进一步验证自己的想法,侯欣一又利用各种机会,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社会上其他人士的意见。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自2001年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已明确规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全国的法制宣传日。有了“法制宣传日”后,是否还有必要设立一个“宪法节”或“宪法日”,是一个要通盘考虑的问题。社会各界对于他的想法,有支持的,但更多的人是不理解。不理解的原因倒不是因为目前节日太多,而是认为解决不了问题。这种状况更坚定了侯欣一的想法,作为政协委员,在专业领域里提出有价值的提案,乃责任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