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两个日子选项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查找所需要的资料。资料包括国内外学术界的相关讨论,其他国家类似的法律规定,以及所取得的效果等。条件成熟后,侯欣一开始撰写提案。主要围绕三点进行: ■ 设定方式 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以决议的方式,将一年中的某一天确定为宪法节,也就是说将宪法节列为国家法定的节日。 ■ 具体时间 倾向于将“宪法节”或“宪法日”定于每年的9月20日。9月2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通过日。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和走向与其第一部宪法关系极为密切,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源头。我国的国庆日是10月1日,如将宪法节设定于9月20日,时间上与国庆日相近,刚好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有关国家纪念节日链,这对于强化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再有先纪念宪法的颁布,再纪念共和国的建立,先制宪,再开国,这种时间上的安排,也正好暗合了现代法治国家建立的政治逻辑,这对于提高宪法的权威地位和法治意识是最好不过的。”侯欣一说,如果以“82宪法”颁布的日子12月4日为宪法节,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样可以与此前开展的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相衔接。 ■ 节日内容 国家领导人每年公开发表电视讲话或撰写文章,以示对宪法的尊重和捍卫;由国家出面举办各种大规模的、内容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与教育活动;评选当年度的宪法案件和宪法人物;建立宪法博物馆等。 提案终于变成现实 “在我看来,做这件事的意义不可小觑。”侯欣一认为,设立“国家宪法日”能够在短时期内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心,提升整个社会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宪法与民主、法治密不可分,一个国家民众的民主精神和法治意识,决定着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设立‘宪法日’,就能努力使宪法及宪法所包涵的价值——民主、法治、平等、自由等,形成全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 侯欣一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已有20多个国家设有“宪法节”之类的节日,这些节日的设定,对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和民主观念都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如今提案变成现实。作为最初提议者之一,我感到激动,但更多的是平静。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将如何过好每一个‘宪法日’。” 本报记者 江跃中 (编辑:兵网 来源: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