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今迎首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决定明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据新华社电 活动 40万所中小学集体晨读宪法 今天是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在这一天里,宪法的条文将一次又一次地被人们念及。从中央到民间,人们将用不同的方式来纪念这个刚刚诞生34天的宪法日。 今日早晨,全国各地将有成千上万个中小学学生朗诵宪法条文。根据教育部日前下发的通知,全国40万所中小学将开展宪法晨读等活动。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许路阳 (微博) 黄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