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军民关系是一切双拥理论的逻辑起点,也是双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日益复杂,要求双拥工作必须注重军民价值取向和利益关系的多元化。在强调军民政治一致的同时,更要看到军民具体利益的多样性;在加强双拥工作组织领导的同时,更要改善组织领导,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新生群体和阶层,采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制化的手段,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和谐、健康、有序的军民关系新模式。 【关键词】:市场经济社会结构 军民关系模式 【Abstract】:The military-civilian relation is the logical beginnings of all two supports theories, as well as an important issue of the two supports work scope. The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Socialism market economy system, and the complexity of the social structure, require that we must pay much attention to the orientation of the military and civilian value and the variousness of the economic relations between army and civil people. While emphasizing the conformity of political views of army and civil people, we should also note the variousness of specific interests between them. Under such a circumstance, the organizational leadership should not only enhanced but also improved. Therefore, we must guide peoples from all industries, especially newborn groups and social strata, take use of social, marketing and legal measures to actively explore and establish the new model of harmonious, healthy and organized military-civil relationship to match the new situation of Socialism market economy system. Keywords: Market economy, Social structure, Military-civilian relation pattern 军民关系是双拥工作的核心[①]。我国的双拥工作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社会活动,强调军队和地方之间的广泛参与、密切合作。但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成分、经济组织、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同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职能不断调整转变,原有的社会格局被打破,新的社会群体和阶层正在生成并发挥作用,社会结构逐渐从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变。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对新时期的双拥工作特别是军民关系的内涵与模式做出调整和革新。本文由分析传统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中形成的军民关系模式入手,通过对我国当前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政府职能、双拥理论以及外军军民关系变革的广泛考察,对市场化和民主化改革中军民关系模式面临的挑战进行了系统阐述,并从军民关系模式的理论革新、机制构建、组织领导及其内容方式等方面就建立和谐、健康、有序的军民关系新模式提出了一些供商榷的意见。 一、我国军民关系理论的演变和实践 不同的历史时期,双拥工作有着不同的历史使命,军民关系也有着不同的内涵。伴随着这种转变,我国的军民关系理论和实践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和创新的过程。双拥运动开展60多年来,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我党始终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对双拥运动和军民关系分别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构成了我国军民关系理论的核心,为双拥工作的持续、健康、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 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从分析人民军队及其所进行的战争的性质出发,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对战争胜负的决定作用,把建立良好的军民关系作为新型人民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提出了“兵民是胜利之本”的精辟论断和著名的军民一致原则[②],成为人民军队处理军政、军民关系的基本准则,维护了我军良好的外部关系。毛泽东认为,军队与民众的关系是与军队及其所进行的战争的性质直接相联系的,中国的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人民军队不仅是战斗队,还是生产队和工作队。指出人民军队除了作战歼敌之外,还应担负起发展生产,宣传群众、武装群众、组织和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进行经济建设等任务。军民一致原则是我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对军民关系理论的高度概括和系统总结,在双拥运动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根据这一理论,我党在解放区和根据地大规模开展拥护政府、热爱人民的双拥活动,推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开展生产自给,受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为人民军队奠定了坚强的人力和物质基础。与此同时,广大群众随部队转战南北,以各种方式支援革命战争,部队打到哪里,群众就支援到哪里,涌现出许多奋勇支前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③]。 建国以后,我国长期处于和平环境之下。这一时期,军民一致原则和“兵民乃胜利之本”思想继续得到发扬,双拥工作直接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巩固国防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由于建国初期我国借鉴前苏联经验在经济领域逐步确立了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在政治领域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生产力落后,政府机构膨胀,民间组织的发展受到阻碍,社会结构单一。在这一背景下,建国以后直至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缺乏新鲜力量的推动,双拥工作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革命战争时期的模式,强调政府主导,并主要依靠政府行为,通过感情渗透,调整和解决干部转业、家属随军、子女入学、军地矛盾等问题,军民交往的范围也很宽泛。这种政府占据完全主导地位的军民关系模式,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特征,为巩固军政军民关系,发展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但是,综观这一时期的双拥运动,我党关于双拥工作的论述明显减少,双拥理论研究几近停滞,双拥运动表现出发展后劲不足,理论指导不够和实践创新匮乏的特点。双拥工作步入了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在领导国家和军队建设的实践中,提出军民一致的原则不能变,要求恢复和发扬军政之间、军民之间紧密团结的优良传统。江泽民也强调指出,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关怀下,全国军民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继承和发展了传统军民关系理论,通过加强地方领导,调整双拥政策,对双拥工作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为建立新型军民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实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各地围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创造了许多富有时代特色的新鲜经验,丰富了双拥工作的内容,给双拥工作注入了活力。这标志着双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半个多世纪来,双拥工作与国家和民族脉搏同跳动,与社会主义事业共发展。双拥运动的历史表明,传统军民关系理论是正确处理军民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协调军民关系的重要原则。双拥工作所形成的坚强军政军民团结,是实现社会稳定,推进社会进步的一种巨大精神和物质力量。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和政府职能的调整,我国的军民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无论在军民交往的范围、方式、领域上,还是在军民双方的角色地位、利益关系上都呈现出新的特点。与此同时,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思维和双拥模式在现实中仍然存在一定影响。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对双拥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给传统军民关系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构建新型军民关系的时代基础和理论基础 军民关系理论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进入新世纪,我国正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阶段,对双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不但给传统军民关系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同时也为构建新型军民关系模式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这一问题: 第一、经济体制发生深刻变革。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的新阶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得到普遍张扬,其利益诉求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国家干预经济的权力被严格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其调控经济的方式、范围和领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军民关系理论是建立在共同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信念基础上的,政治色彩重于经济意义,但是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管理者和经营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社会活动的目的。在这种经济环境中,军民之间除了保持政治利益上的一致,还要与一定的经济利益相联系。近年来,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和随军家属的安置难度增大,军民之间在土地、房产、资源等方面的利益矛盾明显增多并日益复杂[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传统军民关系理论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土壤和时代背景已经发生了巨大变革,成为构建新型军民关系模式的深层动力。 第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多样。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为新的社会群体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基础。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结构不断分化重组,我国正在生成越来越多的诸如私营企业主、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受聘受雇人员等不同的群体和阶层。许多地方还出现了代表这些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的协会、商会等组织。尤其是随着大量外来资本的涌入和企业改组改制,我国的社会结构和经济成份正在发生重大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按照传统军民关系模式,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必须坚持以思想建设为主,以互办实事、互利互惠为前提,并担负着宣传党的基本路线、传播新的道德风尚等多种社会职能。由于军民关系中“民”的一方的政治背景、经济性质和交往目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且成分日益复杂,军民关系的内容、层次和范围必然要受到一定的规范。特别当外国资本遍布于军队周围的时候,在部队建设出现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时,能否尝试和外资企业开展军民共建?这些新出现的军民关系问题显然不是传统军民关系模式所能解决的。 第三、政府职能相应调整。经济体制方面的转轨性改革,特别是中国入世,要求政府职能相应做出调整和转变,使政府职能市场化,并将这种转变通过法律制度化,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市场经济对我国最大的考验,是对政府的管理方式、管理机制和行政体制的挑战。我国加入WTO后,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干预社会福利分配的能力下降,其社会功能减弱。这对我国现行的社会福利政策提出了全新的课题。植根于计划经济体制上的传统军民关系模式,主要依靠政府行为,并习惯于感情渗透,强调以军民团结大局为重,通过互谅互让的方式来解决军民关系问题。然而,按照国际社会通用规则,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制约往往依靠政策法规来实现,而并非完全采取命令手段,指令性的干预功能被弱化。那么,以往为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等特殊的社会群体所设立的特殊社会福利机制是否能够延续并得到有效的保护?部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安置等一系列依靠政府行为无力解决的实际问题,是否可以通过社会行为尤其是外国资本予以解决?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⑥] 第四、我军面临着现代化改革的重要使命[⑦]。自1989年冷战结束以来,世界力量结构发生突变,我国的国家安全概念和军事任务也相应发生了转变,提出了“高科技条件下的局部战争”[⑧]的新思想,在实现军队现代化和专业化,提高作战能力,加强指挥、管理职能和物质技术基础等方面作了巨大努力。军队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军队的重中之重,而军队现代化的关键因素是减少军人数量,加强现役军人的训练和装备,推进质量建设。但是,基于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形成的传统,我军与经济建设联系紧密,担负了广泛的社会、经济与政治任务,涵盖了学生军训、绿化造林、边区生产、抢险救灾、支持重大工程建设等多项内容[⑨]。虽然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军队都承担着包括公共工程、市政活动、国内治安,甚至经济活动等多个方面的非战任务,而且这种非战任务并没有普遍导致军队抵御外部侵略能力的降低,但是军队承担过多的非战任务不但可能妨碍民间组织的发展和扩大,而且可能影响其现代化进程。我军正在进行的现代化改革要求必须对军民关系和军队任务进行重新定位和梳理。 第五、军民关系的调整和发展已成为一个全球性趋势[⑩]。冷战结束导致安全问题迫切性的降低和民主化改革,特别是现代军队核心任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要求军民之间必须密切合作,推动了世界各国军民关系的调整和发展。外军同样十分重视军民关系问题,并取得了不少可资借鉴的经验[11]。当前,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了“军人家庭支援计划”[12],并把“军人家庭支援”作为一个重大的军事和社会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13]。在外军的军事社区建设中,也非常重视“请进来,走出去”,一方面地方社区向军队、军人及其家属提供各种服务,另一方面也注重发挥军事社区的文化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官兵通过军队内部的各种组织参与驻地社区文化活动,许多军事机关、军事院校和基地,都有选择地对民众适度开放,方式也多种多样[14]。西方军队所推行的后勤社会化保障,其实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军队服务保障的社区化”。[15]通过这种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模式和方法,一方面节省了军队的人力和经费开支,另一方面也带动了驻地第三产业的发展,为民众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不但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而且密切了军民关系。[16] 其次,近年来双拥运动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双拥理论研究工作的深入和繁荣,也为构建新型军民关系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时代条件。 三、构建和谐、健康、有序的军民关系新模式的方法 双拥工作特别是军民关系要永葆生机与活力,必须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及任务,坚持改革创新,从基本方略、总体布局到指导思想、运行机制、组织领导及其内容方式上重新进行价值定位,逐步改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制定完整的、实际的政策法规,使双拥工作步入市场化、法制化、社会化轨道,建立起和谐、健康、有序的军民关系新模式。 第一、要转变思想观念,认真研究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新方法,确立军民关系新的指导思想。市场经济赋予军民关系新的时代内涵。市场经济条件下,军民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受到冲击,军民之间的交往规模、范围和内容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我们首先要站在时代的高度来客观看待,克服守旧心理,正确认识市场经济给军民关系带来的深刻影响,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与市场经济新形势相适应的新思维、新观念。既不能因为军民关系出现重大变革而否定军民交往,也不能把传统军民关系模式所强调的规模大、频率高、层次多作为衡量密切军民关系的主要标准。其次,要正确理解军民关系的本质和内涵,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军民关系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拓宽军民交往的思路和途径,丰富军民交往的内容和方法。逐步确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军地协作的适应改革开放形势要求的军民关系新理论,确保军民关系新模式的正确方向。[17] 第二、要溶入全球军民关系变化的主流,树立世界意识和时代观念,确立军民关系新的思维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中国入世之后,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军队和地方作为两个不同的社会群体,其职责任务与实际利益存在差异性。受社会思潮、意识文化、民族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军民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上的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这就要求我们在思维理念上重新定位,克服自我封闭心理,逐渐融入世界主流。构筑新型军民关系模式,首先应该求大同存小异,着眼于政治上的认同,同时承认价值取向和利益关系上的多元性。二要不断调节心态。军民关系变革是一个全球趋势,广大军民必须立足于经济建设和部队改革的大局,摒弃传统军民关系中过分强调对等、埋怨攀比的陋习,培育健康的军民关系理念,增强对新形势下利益关系调整的适应和承受能力,让“依法交往,资源共享,共同促进”成为军民关系的发展趋势,使军民关系适应新的形势,促进社会经济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共同发展。 第三、要引入法治观念,依法规范、调节、保障和引导军民关系,确立军民关系新的规范框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我国正在逐渐步入法治化社会,依法双拥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18]。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它要求通过法律对包括军民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的各个层面进行调节。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各种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双拥政策和法规陆续出台。这是做好双拥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必须要增强依法双拥的观念,针对双拥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并适当提高立法层次,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各项法律规定,通过法律规范、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军民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不能以感情代替法律。值得一提的是,近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先后十多次下发有关正确处理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民团结的文件。全国20多个省、区、市制定了拥军优属的地方性法规,600多个市、县相继出台了支持部队建设的综合性文件。这些规定覆盖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抚安置、国防教育、军民共建等诸多方面,初步形成了结构合理、层次有别、互相配套的双拥法规体系。[19] 第四、要改善组织领导,创新群众性活动方式,建立双拥工作协调顺畅的运行机制。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是做好双拥工作的前提。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传统军民关系模式的组织领导和运行体制迫切需要转变和创新。围绕密切军民关系的主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军民活动的形式上要锐意创新,将双拥活动的重点放到军人家庭的服务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上来,军地共育人才,建立军人家庭服务中心;[20]在军民交往层次上,要不断融入新的知识和手段,增大科技含量,不断加强智力拥军[21]和智力助民[22],克服低层次循环;在交往内容上,要加强针对性[23],瞄准我军现代化改革的前沿,配合军队社会化保障等重大改革,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支持军队建设工作,注重提高交往质量和交往效果;在领导体制上,不但要加强组织领导,更要改善组织领导,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健全军民关系的协调机制,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特别是与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的新形势相适应的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以情双拥与依法双拥、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24]的社会组织,各方参与的社会化双拥工作运行机制。 第五、要发挥新生群体的作用,探索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阶层的双拥途径,确立双拥工作新的群众基础。双拥工作不仅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还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通过扎扎实实开展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使双拥工作始终保持坚实的基础和旺盛的生命力。构建新型军民关系,就必须克服仅靠双拥职能部门跳“独角舞”的现象,把重点放在基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双拥潜力,不断扩大双拥队伍,开展社会化拥军优属活动。在双拥机构的设置上,既要坚持党和政府部门的领导,又要广泛吸收社会群体特别是新生群体的参与,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要重点推动军民共建活动的发展。军民共建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军民共建文明村、军民共建文明运输线、共建千里文化走廊、共建文明教育基地等双拥工作的新载体,形式灵活多样,实际效果突出。构建新型军民关系,就必须要加强对共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以确保共建活动的正确方向和健康发展。 双拥运动开展60余年来,历久弥新,生机勃勃,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25]。当前,国际局势仍处在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国内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面临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构建和谐、健康、有序的军民关系新模式,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社会政治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广泛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明确了新形势下开展双拥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双拥工作的基本依据。 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的开创未来。双拥是一项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独具中国特色的群众运动,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重要思想。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始终是我们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但是,正如美国社会学者塞缪尔.P.亨廷顿所言,过去二十多年的市场化进程和民主化改革对政府和军队提出了新的挑战,新时代的军民关系正在发生着巨大的改变,并已经演变成一个广泛的全球趋势。即使是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着不同的做法,其军民关系的实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的军民关系模式必须适应这一改变,并做出相应的足够的心理调适和规范调整,使双拥真正成为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运动。 参考文献: 1、《跨世纪的中国民政事业——1994-2002》,刘宝成主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年; 2、《中国民政史稿》,孟昭华、王明寰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 3、《国外优抚安置制度精选》,邹军誉、王建军主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 4、《安置保障研究》,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科学院社会科学所合编,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 5、《北京志·政务卷·民政志》,北京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北京出版社,2003年; 6、《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周琪译,新华出版社,1998年; 7、《双拥工作理论文集》,北京市双拥办,2003年。 后 记 军民关系是近年来引起普遍关注的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也是我国双拥工作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伴随着市场化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作为社会关系的一个方面,现代军民关系受到很大冲击。这一变化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并从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角度进行了非常深入的调研。一些受军人执政影响很深的国家还进行了法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规范军队的任务和作用,以改善军民关系。在我们国家,军民关系同样是一个长期受关注的问题。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并形成了许多精辟的理论,构成了我国军民关系理论的核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6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决定在全军实行文职人员制度,突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服务保障人员逐步实行社会化的思想。这一重大战略举措,对推进我国传统军民关系模式的调整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有着丰富而正确的理论指导,然而,我国的军民关系模式却不尽然完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空前繁荣的今天,我国传统的军民关系模式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和挑战。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战胜困难的法宝。如何继承军政军民团结这一优良传统,并在新的形势下发展、创新我国的军民关系模式,是摆在每一个双拥工作者面前的严肃课题。这也是本文确立选题的背景和动机。文章通过对我国军民关系理论的考察,并通过对国内外军民关系模式的比较,认为我国当前的军民关系理论是丰富和繁荣的,但面对新形势下军民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明显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认识不够,研究不透。尤其是军民关系模式的调整问题,我们的研究和实践更是显得较为滞后。我国目前还处在非常复杂的国际形势之下,国内因改革凸现出来的矛盾还有很多,加紧对军民关系的多角度研究,并尽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和谐、健康、有序的军民关系新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宣武区民政局主管领导和高永红、胡敏、宋怀颖等同事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表谢忱。 葛德凤 肖能 05年6月30日于北京宣武 [①]军民关系不仅包括军队和民众的关系,还包括军队和除公共权力部门之外涵盖一切社会组织发生的关系。广义上的军民关系还包括军政关系。一般认为,军政军民关系是双拥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军政关系和军民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但是,军政关系是一个比军民关系更为重大和深刻的论题,且构建新型军民关系具有较为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因而,本文并不就军政关系进行专门论述。 [②]毛泽东在总结我军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时,提出了著名的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三大军队政治工作基本原则。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对战争胜负的决定作用是毛泽东军队政治工作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 [③]典型的事例是在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中,数百万民工推着小车、抬着担架,奋勇支前,绘就了世界战争史上一幅宏伟壮观的人民战争画卷。 [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双拥活动,非常强调政府主导,但这种政府主导更像是政府的独角戏。双拥理论研究者一般认为,双拥运动在这一时期虽然得到持续,军民交往的范围也比较宽泛,但是活动层次和频率不高。特别是在十年动乱期间,发展受到很大阻碍。综观这一时期的双拥运动,史料记载较多的是制定全国统一的优抚工作法规、慰问革命老根据地、组织代耕、优待工分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群众运动等。1950年10月25日,抗美援朝战争打响,国内成立了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等组织,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群众运动。上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下至工厂、企业、学校支援精神相当高涨,踊跃捐款捐物。据档案显示:当时北京市民除捐大炮、缝寒衣、做军鞋外,还纷纷成立抗美援朝机构,开展大规模的爱国主义生产竞赛。北京学生还运用许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宣传抗美援朝群众运动,收到很好效果。 [⑤]近年来,转业干部、退伍军人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军民关系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军民矛盾是我国社会矛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军民纠纷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部队和地方新的考验,对保持社会稳定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⑥]参见胡有升《应对入世挑战、构筑与时俱进的新型军民关系的深入思考》,毛寿龙、李梅《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再思考》。 [⑦]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在积极推进以信息化为核心的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基本方针。《解放军报》于2003年7月载文指出:“中国军队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抓紧各项改革以适应世界军事变革的趋势,并且努力完成机械化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历史使命,从而实现军队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这是对我军现代化改革的系统表述。 [⑧]我军的战略思想从1935年提出“人民战争”的概念以来正在经历一个演变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世界军事环境发生了变化,科学技术对作战效率日趋重要,我军提出了“现代化条件下人民战争”的概念。这标志着我军的国家安全概念发生巨大转变。20世纪90年代,通过1991年的海湾战争以及后来的几场战争,一些军事思想家认为全面战争越来越不可能,并开始突破人民战争的概念,提出了打一场“现代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的新思想。 [⑨]据统计,近13年来,我军先后参加和支援省以上重点工程5000多项,帮助贫困群众300多万人,援建希望学校2800多所,资助失学儿童50多万人,向地方转让科技成果4000多项,帮助培养各类科技人才100多万人。其中,典型的事例是我军先后参加了支援西部大开发、1998年抗洪抢险、2003年抗击非典和淮河特大洪水的斗争等工作。 [⑩]现代各国为实现市民、军队关系的正常化纷纷做出了政策调整,并取得相对成功,军队与社会的隔离状态正逐渐被打破。典型的事例发生在非洲国家。长期以来,非洲国家的军民关系非常紧张,现在一些非洲国家正在制定相关法律,以推动军民关系健康发展。在一些国家的国防白皮书中还出现了“军队与社会”等内容。中国政府发表的《2004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也首次增加了“军队与人民”一章,成为该白皮书的一大亮点。 [11]现代军事理论仍然坚持军队核心任务必须是防止外部威胁(也有著作称之为作战任务或安保任务)的观点,认为谁也无权干涉军队保持战备状态。但同时也认为,将军队限制于其传统作战角色既不可能也不完全合乎需要,部队官员和理解军队需要的市民官员之间必须密切合作。参见韩艳艳(译)《新时代的市民军事关系》(美国学者路易斯W. 古德曼语)。 [12]军人家庭支援计划的内容包括:军人家属住房、医疗、娱乐、法律报务、就业帮助、搬家安置等,还包括提供看护儿童、指导家庭教育、协助安排家庭开支、协助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帮助照料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心理咨询和帮助制定健康计划等服务。参见王法安《西方发达国家的军事社区建设》。 [13]西方相关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实行“军人家庭支援计划”以来,官兵因家庭问题申请紧急事假的现象明显减少,因家庭压力造成的事故率明显降低,官兵身心健康得到改善,军人履行职责的时间和效率明显提高,军队的凝聚力也进一步增强。 [14]如允许参观其荣誉室、兵器展览、大型军舰、阅兵式、军事表演,允许民众现场观看部队的实兵演习,邀请地方官员、社会团体代表和学者举办国防论坛,吸收社会青年参加军事活动、体验军事生活,定期与民众联合举办音乐会、舞会、体育比赛、联谊会等。 [15]外军的社会化保障开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起步早,而且范围广、保障程度高。主要包括饮食服务、商业服务、住房服务、医疗服务、物资储备运输服务、装备维修服务等多个领域。海湾战争以后,外军的社会化保障进一步向作战领域拓展,一些常规武器的战场维修,野战后勤的勤务保障,也由承包商提供。这为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提供了经验。我军存在的大量比如军办文工团、军办幼儿园和军办养殖场等服务性机构,其实大可交给社会,而且也有益于社会。当然,这需要我们谨慎严肃的规划。 [16]我国的双拥工作是一项内容非常广泛的政治工作,包括拥军优属、国防教育、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等四大方面,涵盖了优待抚恤、支持部队建设,家属随军,子女入学,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安置,拥护政府,爱护人民,双拥、国防教育和宣传党的基本路线、传播社会主义道德、宣传法律知识、传播科技知识等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内容。外军虽然没有双拥这一概念,但是,外军大力推行的军事社区建设和后勤保障社会化等活动,实质上具有我国双拥工作的部分内容和特征,并可作为我们改善双拥工作的一种借鉴。 [17]参见荣卫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共建活动初探》。 [18]笔者认为,依法双拥不仅是对拥军优属的要求,也是对拥政爱民的要求。通过上文,笔者表明了这样一种观点,即长期以来,我国要求军队服从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军队执行着广泛的非战任务。但是,法治政府的出现要求军队必须放弃曾经执行的大多数内部安全任务。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军队的经济功能必将逐步淡化。目前,拉丁美洲、非洲许多传统军人执政的国家也正在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着力减少军队的国内作用。这给了我们一种启示。笔者认为,国家必须运用法律管理军队(依法治军),并清楚地划分军队作用的界限。尽管基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军队必须承担一定的非战任务,但重要的是把军队这种非战任务的范围、内容通过法律和政策加以规范、界定。这应该是依法双拥概念的题中之义。限于篇幅,本文不作专门论述。 [19]依法双拥正在广阔的领域内成为一个越来越真切的社会现实。以北京市为例,近年来,全市共制定出台《北京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驻京部队拥政爱民若干规定》、《关于支持驻京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国防教育条例》等双拥工作政策法规130多项,初步使双拥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0]各地在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方面,创造了许多新的活动形式。如智力拥军、国防知识竞赛、军民共建和谐社区、军地共育人才,建立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和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城等,群众喜闻乐见,效果较好。特别是佳木斯市发展起来的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不仅是我国双拥传统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而且已经成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有效形式。邓小平同志还亲自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题词。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创建活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开展起来。 [21]科技强军,实现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是我国军队改革的一项基本方略。智力拥军,是指地方发挥其科学技术优势,配合军队改革,提高部队的现代化水平。 [22]所谓智力助民,即军民之间在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等各个领域开展广泛的互助,是近年来适应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而产生的双拥工作新形式。其主要做法有:军地之间联合办学,帮助地方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地方进行技术改造和科研攻关;向地方转让科技成果;向地方输送干部和两用人才等。 [23]双拥工作的针对性,是指双拥工作要针对部队和群众的需要,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军队现代化改革的需要。近年来,在边远山区兴起的双拥工作走科技扶贫和文化扶贫之路,在大中城市兴起的社区双拥、行业拥军,以及千里送真情、慰问特困战士,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等活动是加强双拥工作针对性的新方法,为双拥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24]市场调节正在成为一种越来越主要的手段。以优抚安置工作为例。市场经济条件下,退伍军人、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和优待抚恤工作,一般采取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国家保障和社会优待相结合的原则,解决其各项待遇的落实问题。特别是安置工作。由于政府安置能力受到很大限制,这种传统双拥模式事实上已经包含政府进行就业指导的内容。 [25]以首都北京为例。近年来,北京市双拥工作连续取得巨大成绩。该市每年安置军转干部、退役士兵近7000多人,安置随军家属1300多人,地方财政安排年度优抚经费2亿多元,优抚对象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将受到广泛的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