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忙碌的期末工作结束后,紧接着实验教师就立刻投入到了集中学习活动中。16日下午,全体教师在三楼会议室集中由何莉副校长主持并宣读了我校本次学习内容的安排和学习要求。会后,以各年级组为单位,分组进行了相关文件精神的宣讲和交流,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文件通过学习,大家达成共识,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只有依法执教、以法育人,才能更好地保障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成长和蓬勃发展。所以,我们要学法、懂法、用法、护法,做好教育法的践行者和守护神。 通过本次学习,我意识到: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一名小学教师一定要恪守师德准则,真诚的对待关爱每一个学生,公平公正的教育学生,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要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备扎实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通过本次集中学习,使我认识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装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