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心网|军人|退役|人才|求职|招聘|征婚|交友|教育|公文|战友|军官|兵心

沈阳军区出台《领导干部行使财权准则》

2011-6-27 07:01| 发布者: 军嫂| 查看: 584| 评论: 0

摘要:   沈阳军区日前出台《领导干部行使财权准则》,为领导干部行使财权围起了“防护栏”。   《准则》共4章15条,明确了领导干部有4方面的财权,即财经事项决策权、经费使用分配权、经费开支审批权和财经活动管理 ...
  沈阳军区日前出台《领导干部行使财权准则》,为领导干部行使财权围起了“防护栏”。

  《准则》共4章15条,明确了领导干部有4方面的财权,即财经事项决策权、经费使用分配权、经费开支审批权和财经活动管理权。《准则》从这些财权行使到检查监督、问责,进行了系统规范,解决了领导干部在财经权限内能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不能做什么、不准做什么,谁来管、怎么管3大问题。

  《准则》抓住财经运行和财权行使关键部位,从大项投资决策、经费分配使用、大项资产处置、经费开支审批、资金调度管理5个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重点规范,以防止财务决策不当、经费分配主观随意、资产损失流失、花钱铺张浪费、失控失管和出现安全隐患。

  《准则》还明确了各级党委负责实施和检查监督,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将实施和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在问责追究环节上,对违反准则的领导干部,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财力物力科学统筹规范与否,直接关系着部队中心和重点工作建设质量。”沈阳军区联勤部财务部部长王江介绍说,“随着国防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和部队使命任务深化拓展,领导干部管理经费数量和流动量都在逐年上升,系统规范其财权,可有效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官有意无意地违反财政纪律,切实提高军费使用效率。”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