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节目征集须知 1)、节目来源 (1)以班为单位,每班一个节目,选送具有班级特色的节目; (2)由学校舞蹈队选送的节目; (3)学校老师。 2)要求:能够围绕活动主题,营造出喜庆、祥和的气氛,节目新颖,有创意,紧凑、连贯,演员表现力强,能够抓住基本要领,将节目完整地展示给现场观众;节目可原创或改编形成。 3、节目时间:每个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语言类不超过8分钟。 4、节目征集时间:2011年11月15至2011年11月30日 5、节目征集方式:由各班文娱委员统一报至幼教部。 注:选送节目的音源必须是质量较好的cd或vcd。 (二)时间安排(初定) 1、节目初审(2011年12月10—12日) 2、节目复审(2011年12月16日) 3、节目三审(2011年12月18日) 4、节目优化(2011年12月20日) 5、节目彩排(2011年12月29日) 6、正式演出(2011年12月30日) (三)奖励办法 设幼师专业组:一、二、三等奖各1、2、3名,优秀奖若干名。 设非幼师专业组:一、二、三等奖各1、2、3名,优秀奖若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