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心网|军人|退役|人才|求职|招聘|征婚|交友|教育|公文|战友|军官|兵心

半月谈时事政治:2011年12月26日—1月1日

2012-1-7 18:45| 发布者: 兵网| 查看: 3460| 评论: 0

摘要: 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2012年新年贺词 新年前夕,国家主席胡锦涛通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发表了题为《共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新年贺词,向全国各族人民,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和澳门特 ...
三部委通报内幕交易要案
监察部、公安部、证监会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工作情况。监察部通报了肖时庆案、李启红案等4起领导干部内幕交易典型案件,涉案主体多元化,非法获利巨大。公安部表示,自2004年以来,共查处“杭萧钢构”案、“广发证券”案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大案要案总计50起,涉案金额超45亿元人民币,查实非法获利高达22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2亿元。目前证监会30余家派出机构陆续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起内幕交易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专门解决内幕交易调查认定和举证责任难题的司法解释即将出台。
五部委联合发文规范黄金交易平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对设立黄金交易所或在其他交易场所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等相关活动进行规范。《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停止为其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中央严禁年终突击花钱
近日,中办、国办就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也发出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良好风尚。此外,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要求各地“两节”期间重点关注粮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并对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严厉打击串通涨价等行为。
新闻出版总署设立新闻从业不良行为举报电话12390
针对一些报刊出版单位在记者站及人员管理、新闻采编规范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等问题,新闻出版总署专门设立全国新闻从业不良行为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和010-65212787,欢迎各界群众举报或提供线索。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报刊出版单位要加强记者站管理,完善记者站报道、通联和用人制度,对记者站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估考核,严禁聘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记者站负责人,严格禁止记者站自行招聘记者和工作人员,严禁记者站从事发行和广告等经营活动,记者站不能私自设立网站和编发专刊。
“老有所养”将被纳入政府考核
国办26日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各地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就是“老有所养”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地方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民政部门还将牵头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评估制度。到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
5部门联合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
26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方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整体组织协调,牵头组织约谈零售商和规范促销服务费工作。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牵头负责清理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税务部门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零售商开展税收检查并依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和促销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同发展改革(物价)部门清理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违规收费的行为。公安机关对涉嫌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查。
车购税过户等业务取消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新征管办法增加了“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规定,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建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0。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