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令)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具有最高权威的指挥性公文。它适用于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发布规章;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县级以上(含县)人民政府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命令的结构包括标题、令号(或发文字号)、正文、落款。命令标题的写作通常有三种组成,一种是标准的行政公文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一种是省略发文事由的标题。还有一种是用发文机关及其负责人职务名称与文种构成的标题。令号是以命令签署人的任职期限为周期编排的顺序号。行政令、奖惩令等通常列发文字号。命令正文的语言要干脆果断,体现“令行禁止”的特点。命令的落款由发文机关名称、签署人姓名以及发文日期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