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小李的父亲被长期拖欠货款数万元,多次讨要未果,反遭对方羞辱,其父怒不可遏动手殴打对方。结果不但赔偿一笔医药费,还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其父后悔莫及地说:“这是对冲动的惩罚。”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情况并不少见。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权成为时下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有的甚至为了一句话、一元钱不惜对簿公堂,折射出民主法制建设的可喜趋势。但是,也应该看到,少数同志虽有维权意识,却缺乏理智的态度和依法办事的方法,出现一些偏激甚至是极端的行为,使涉法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解决难度加大,甚至导致严重后果。对当事者而言,采取极端方式不但使有理变成无理,由主动变成被动,由维权变成侵权,而且还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无疑是与维权的初衷背道而驰,以致得不偿失。 一般而言,既然是维权,那么理应有法律依据,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挽回自身损失,或追求公平正义。如果法制观念淡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是用法律武器来解决,而是一怒之下走向极端,非但于事无补,还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在个别人的潜意识里,有理走遍天下,怎么干都行。殊不知,无理固然不能取闹,有理同样不能非为。解决涉法问题的办法纵然多种多样,但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是根本之策。 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面对涉法问题增多的趋势,每个公民都应当坚持依法理智维权,绝不能感情用事,动辄走极端。作为当代革命军人,不但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在遇到涉法问题时冷静理智对待,坚持依法办事、依靠组织维权,还要影响和带动亲属坚持依法办事。要通过引导,使广大军属认识到,只有坚持依法办事、理性维权,才是最好的选择。 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就要求军人军属坚持学法守法用法,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要切实强化法制观念,坚持用法律法规约束言行。同时,部队各级要不断建立完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化解纠纷。总之,法网恢恢,邪不压正,无论遭受多大侵害,无论维权难度有多大,都要坚持依法办事、理智维权,切莫丧失理智、走向极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