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带头依法办事。实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政法各单位是执法司法机关,党委政法委书记必须带头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正确有效实施法律、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要支持和保障政法各单位依法正确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抵御、克服影响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的各种干扰,为政法各单位创造良好执法环境。要加强执法监督,指导政法各单位加强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要认真组织落实中央出台的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希望各级党委政法委书记认真学习好、组织实施好这部重要法律,教育政法干警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与程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有序扩大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执法权、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第四,要密切联系群众。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任何政权和政党的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民心向背。中央反复强调,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面临的最大危险。这些年,个别地方和部门的工作之所以得不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甚至引发矛盾冲突,根本原因是没有维护好群众利益、没有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实践证明,如果背离群众观点、丧失群众立场、违反群众路线、损害群众利益、削弱群众工作,改革就会失去支持,发展就会失去动力,稳定就会失去基础。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一定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始终,一定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贯彻始终,一定要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彻始终。 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观点教育,把维护好人民合法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着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由群众评判政法工作的机制,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机制,把政法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第五,要狠抓基层基础。政法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近年来,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有了很大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各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必须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扎扎实实、扑下身子去抓基层、打基础。要把领导精力、注意力更多地投向基层,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投入到基层,建立完善劲往基层使、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体制机制,把大批有经验、有水平的政法干警稳定在基层一线。要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使群众办起事来方便快捷、遇到问题能就近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能及时化解,从而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第六,要带好政法队伍。衡量一名党委政法委书记的能力和水平,很重要的一条,是看班子抓得好不好、队伍带得好不好。抓班子,首先要抓好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委政法委集体领导,真正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同时,要协助党委管理好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政法机关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带队伍,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大力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要认真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此为抓手全面推动政法队伍建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