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刑期未满或开除军籍人员处理问题的复示(19521003) 2.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部、财政部、内务部关于对无家可归的军士兵士处理安置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联合通知(19541115) 3.卫生部、内务部关于部队中已办理复员手续的精神病员和麻风病员在医疗期间的生活供应问题的批复(19551103) 4.内务部优抚局关于部队军官改薪后的家属待遇等问题函(19550908) 5.内务部、国家经委、商业部、化工部、食品工业部、手工业管理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解决烈属、军属、残废军人、贫民生产原料困难问题的联合通知(19570312) 6.内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烈属、军属和贫民生产单位的税收减免和贷款扶助问题的通知(19570121) 7.内务部优抚局关于在部队服务的职工牺牲病故抚恤问题的复函(19561212) 8.总干部部、国务院人事局、内务部关于由国家供养的军队干部执行“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通知(19580907) 9.内务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答复复员军人复职、复工问题给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的函(19580216) 10.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内务部关于复员军人退职后安置问题的综合批复(19570720) 11.内务部优抚局关于参加行政机关工作的技术人员牺牲、病故抚恤问题的复函(19570713) 12.内务部、总政治部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591106) 13.内务部优抚局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员牺牲、病故抚恤问题的复函(19610703) 14.内务部、劳动部关于对在职的一等和二等甲级革命残废军人可否按退休处理的复函(19620905) 15.内务部关于复员军人参加地方工作后又退休问题的复函(19620524) 16.内务部关于贫民医疗问题给安徽省民政厅的复函(19621227) 17.内务部优抚局关于原在企业单位因公残废的职工调入国家机关工作后如何抚恤问题的复函(19630111) 18.内务部、国防部、劳动部关于家居城市在职参军的退伍、复员军人仍应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进行处理安置的通知(19640224) 19.内务部、劳动部关于因工负伤退职职工伤口复发的治疗费用等问题的复函(19640124) 20.内务部关于退职的老弱残职工中二等以上残废军人改领在乡残废抚恤金后的待遇问题的函(19631126) 21.内务部关于符合长期供养条件人员退休时其退休费标准问题的通知(19631030) 22.内务部关于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问题的复函(节录)(19631022) 23.国防部关于退伍士兵处理问题的几项通知(19630830) 24.内务部关于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退休费计算问题的复函(19630725) 25.内务部关于特赦释放战犯救济问题给安徽省民政厅的批复(19640417) 26.民政部、内务部、国家计委、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关于民政部门管理的盲人、聋哑人工厂劳动工资计划和统计问题的联合通知(19650902) 27.民政部关于原在部队立过大功的军人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牺牲病故后是否增发抚恤金问题的批复(197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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