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互相爱护,培养友爱之心。革命军人之间不只是一般的志同道合,还是患难与共、生死相依的革命战友。在交往中,对同志、对战友应给予无私、宽厚的爱,不因私怨而耿耿于怀,更不能以怨报怨;要善于体谅他人,不强人所难。特别是对那些家境比较困难、身患疾病或犯过错误的同志,更要满腔热情地去爱护、体贴他们。革命军人互相爱护的最高表现是爱护战友的生命,在处理同志间的关系时,遇到危急,要勇于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让给战友。我们在战斗中涌现出的许许多多的英雄人物,为了使自己的战友少受敌人的伤害,挺身而出,谱写了一曲曲军人友谊的纯洁之歌、崇高之歌。革命军人之间这种“生死之交”,是人世间最纯洁、最高尚、最美好的人际关系。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这种互相爱护、互相关心、互相体贴的真挚革命情谊都在人民军队得以建立,这是我军不断发展壮大、克服重重困难、战胜艰难险阻和一切敌人的强大精神支柱,是我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力量源泉。
2.互相关心,关心同志胜过关心自己。马克思和恩格斯长达40年的亲密合作,刘伯承与邓小平的团结合作,周恩来与胡志明的深厚感情,都展示了革命同志互相关心的真情厚谊。在人际交往中,绝不能只要求对方关心自己,而应该一事当前,先替他人着想,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时刻把同志战友的利益和疾苦记在心里。只有这样,同志问、战友间才能心贴心、情连情,亲如兄弟。如果什么都是先顾自己,好处自己先占,东西自己先挑,困难战友先上,享受自己拼命靠前,甚至不惜损害他人利益满足个人的非分要求,是不可能搞好人际关系,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朋友的。只有那些尽心尽力为他人的人,才会得到战友的热心帮助,才会拥有真正友爱善良的朋友,才能真正拥有真挚深厚的战友情、同志爱。 (四)遵法守纪 革命军人的人际交往,既有道德规范,也要受法纪规章、礼仪风俗的约束。因此,在交往中,我们每一个革命军人都要有严格的法纪观念,自觉遵规守纪,尊重各地风俗习惯,努力将人际交往纳入健康合法、合情合理的轨道,这样才能通过交往交流思想,增进知识,拓宽视野,增长社会阅历。 1.严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军队各项规章纪律。这是军人在人际交往中遵纪守法的根本。我军条令明确规定:军人在对外交往中必须遵纪守法,坚决维护国家和军队的利益。这就是说,军人进行交往,无论是与军队内部人员,还是与地方人员,首先必须遵纪守法,以国家、军队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个人利益自觉服从上述利益。只有以法律和纪律为准绳,把握一定的界限,才能确保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才能很好地维护国家和军队的利益。凡是国家法律法令和军队规章制度要求做的,如自觉维护我军“文明之师”的形象,严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注意内外有别等等,军人在交际中都必须 努力做到;凡是国家法律法令和军队规章制度所禁止的,军人在交往中都必须坚决杜绝,如“军人不得与地方人员进行不正当、不必要的交往,军人与国外、境外人员交往,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军人不得参与地方大众传播媒介开展的交友活动”等。只有以严格的法律纪律约束自己,才能始终以革命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才能处处维护国家、军队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军队的荣誉。 2.掌握交往的角色规范。所谓角色,是指个人在社会中所处的相对地位。不同的角色,有不同规范,不合乎角色规范就会受到社会或他人的否定。军人无论在什么样的人际交往中,其基本角色都是军人,这一点必须牢记。但是,在不同场合、不同时间,其角色也必然会有相应的变化,如对父母是儿女,对妻子是丈夫,对孩子是父母,外出旅游是游客,商场购物是顾客,等等。这就要求军人在交往中必须遵守相应的角色规范。一是要增强角色意识。军人要明确自己在不同交往中的身份,熟悉相应的角色要求,言行举止要与自己的角色相适应,与战友交往就要像战友,与领导交往就要像部属,与朋友交往就要像朋友,不能搞错了角色,更不能做与自己角色不相称的事。否则,就会影响交往的正常进行。二是要适时进行角色转换。由于交往对象、内容和场合的不同,军人在交往中的角色也是多样化的,甚至可能在同一交往中要扮演多种角色,因此有必要进行角色转换,这样才能适应交往的需要,才能达成较为满意的交往效果。青年官兵在家是儿女,在父母面前可以自由任性,但是,在部队却是干部、战士,在地方群众面前是军人,在领导面前是下属,如果不注意角色变换,不论到哪里都自由任性,不仅自己不舒服,别人也难受,势必影响正常的人际交往。三是要及时修正角色偏差。当个人角色不符合特定交往的社会规范时,交往就可能受到阻碍。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就要及时修正。在同时扮演多重角色时,要特别注意把握好自己的基本角色,以选择 恰当的角色行为。 3.注意交往礼仪和习俗。交际礼仪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人际交往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我国是一个有着500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素以“礼仪之邦”享誉海内外。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生产实践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优良的民族传统,如待人接物友好和善、诚实勇敢、勤劳朴实等,而且各民族又有各自的风俗习惯。因此,军人在人际交往中除按内务条令要求讲究礼节礼貌之外,还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共同和适用于特定场合的礼仪。交际习俗是一定民族或地区的交际习惯。军人的工作流动性较大,特别是在与不同民族的战友或不同地区的地方同志交往之前,应该先了解该民族、该地区的交际习惯,避免犯忌,影响战友或军民关系。而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或不健康的陈规陋习,革命军人应以恰当的方式加以抵制,切不可听之任之,甚至被其腐蚀拉拢,否则既影响个人的健康成长,也会严重损害革命军人、人民军队的光辉形象。 三、在实践中积极建立和发展健康的人际关系 正确理解人际交往的重要意义,科学把握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只是为建立健康良好的人际关系提供了可能和必要前提,更重要的是要求我们在交往实践中自觉抵制和克服错误思想的影响,不断端正交往动机,努力提高交往艺术,这样才能真正建立和发展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 (一)消除庸俗关系的影响,纯洁同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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