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意见稿 晒“三公”扩至县以下 长期以来,社会各方面对此高度关注,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记者发现,去年的《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条例》则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并增加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此次公布的《条例》还去掉了征求意见稿中“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摊派、转嫁相关费用”、“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不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晨报记者 张璐 ■延伸阅读 双“18”限定公车门槛 今年2月,工信部官网公布了《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查阅《目录》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400多款候选车型均为自主品牌产品,包括上汽、东风、一汽、广汽、奇瑞、江淮、比亚迪、吉利、长安、华晨、力帆、长城等主流自主品牌阵营,覆盖了轿车、多功能乘用车、越野车、新能源轿车四大类。 而根据去年公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申报《目录》的轿车在排量、价格上存在“双18”门槛,即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 ■网民声音 仙哥先生:支持政府严管“三公”,但希望政府下狠心治理。 dwli:豪车、豪楼、豪华内饰等具体是什么样的标准,《条例》整篇下来没有一个数字进行量化。 上海手机用户:《条例》监督机制不太全,处罚力度不够,目标不明确,应该在钱款上重罚,撤职的不能异地再任职,也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再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