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提交《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联。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不能采取分期缴付方式,应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8 、国有股权管理批准文件(含国有股权的提交); 9 、《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10 、《指定(委托)书》; 11 、《企业秘书 ( 联系人 ) 登记表》; 12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コ?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 ( 改制 ) 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 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 、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 、《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 ( 1 )《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 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 ① --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2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章程作出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增加注册资本: ( 1 )股东会决议;( 2 )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联;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3 )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 )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提请注意: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本不再分期缴付, 应当一次全额缴足。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即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部分应与未缴部分一并按增资前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清。 减少注册资本: ( 1 )股东会决议;( 2 )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三次减资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 3 )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4 )验资报告 ( 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方式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注册资本的,申请办理减资登记时,不提交验资报告 ) 。 变更经营范围: 增加的经营项目中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变更发起人: ( 1 )股东会决议;( 2 )新的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3 )转股协议;( 4 )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单》(不含中央及外埠在京企业)。 发起人变更姓名或名称: ( 1 )股东会决议;( 2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变更的证明;( 3 )变更后的发起人资格证明。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法院的破产裁定或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定或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 4 、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1) 债权债务已清理完 毕; (2) 已经结清各项税款; (3) 已经在 XX 报纸上发布三次注销公告 ( 该报纸应为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 ) 。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修改章程: (1)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 股东会决议; (3) 加盖本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董事 ( 含副董事长 ) 、经理、监事: ( 1 )填妥《企业备案申请书》中的《 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表;( 2 )变更董事、监事,提交股东会决议;变更经理,提交董事会决议; (3) 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 ( 1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 告。非货币出资为房屋、汽车、工业产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出具过户后的权属证明,不提交 审计报告。(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 1 )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 证书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按期缴付注册资本后申请延长或取消营业执照有效期: (1) 《内资企业分期缴 资申请书》; (2) 《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联;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内部股权转让导致股权比例变动:( 1 )股权转让协议;( 2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 )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股东会决议。 ( 五 ) 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执照丢、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1 、《指定 ( 委托 ) 书》; 2 、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情况说明; 3 、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 、《增 ( 减、补 ) 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1 、《指定 ( 委托 ) 书》; 2 、《增 ( 减、补 ) 证照申请表》。申请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 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 、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