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改增”实施细则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天津日报 傅桂钢 钱进 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