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高中一年级组建预备班时,报考学生必须参加中考,成绩应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线。
(二)在高中二年级组建预备班时,要招收高中一年级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三)心理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录取时可适当降低文化录取分数。
第十四条 选拔录取方法步骤
一、预备班学生的招生计划、生源范围由所在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确定。
二、预备班学生的选择录取应采取任务部署、宣传发动、自荐报名、学校推荐、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政治审查、文化考试、审批录取等步骤。
(一)体格检查由县级以上医院或军区空军招飞、体检部门实施并出具结论意见。
(二)心理检测由校心理学教师(班主任、体育教师)或军区空军招飞部门实施并出具检测意见。
(三)政治考察工作应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下,由学校党团组织实施并出具结论意见。
(四)文化录取条件由所在地(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研究确定。
(五)录取名单由早期培训基地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呈所在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报军区空军招飞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选择录取工作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计划确定招生数量,严格把关,严禁录取不符合条件、没有培养前途的学生。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不得借招收预备班学生的名义乱收费。
第十六条 考核与选拔
一、班每月、校每季度对预备班学生各项训练情况进行讲评并登记。校每学年对预备班学生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考核选拔。
二、对体质变差、新发病经半年治疗不能痊愈以及心理不健康、承受能力差经治疗、训练无效者,应调整出预备班。
三、生源好的学校可在高中一、二年级,适当选拔、补充部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入班,进入高三后一般不再补充。
四、学校应将年度考核、调整情况报所在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军区空军招飞中心。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飞行学员预备班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应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
第十八条 作风纪律
一、着装
必须按规定着装,着制式服装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
(二)不得在制式服装外罩便服,不准围围巾。
(三)佩戴统一制发的帽徽、胸徽、臂章。
二、仪容
(一)头发要整洁,不准留奇异发式,不准染发,不准留胡须。
(二)不准文身、刺字。
三、举止
(一)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操课中不准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
(二)听到老师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在领受指令、任务后,应回答"是"。
(三)严禁到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等不适应青少年活动的娱乐场所,不准吸烟、酗酒、赌博、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四、作风纪律的检查
学校要建立作风纪律的检查制度。班每月、校每季进行一次作风纪律检查。
对违反作风纪律和管理规定者,应给予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对严重违反作风纪律者视情调整出预备班。
第十九条 一日生活
一、起床。听到起床哨(号)后,应立即起床,按规定着装,迅速做好操课准确。
二、早操。早操主要进行队列训练、体能训练、也可安排心理训练。
三、整理内务、洗漱、打扫室内外卫生。
四、开饭(早、中、晚饭)。按规定时间就餐,列队进入食堂,就餐时要保持肃静。
五、操课。根据课目内容做好课前准备,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课堂、训练场纪律,完成操课任务。
六、课外活动。按学校安排进行活动。
七、就寝。放置好衣物及用具,听到熄灯哨(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第二十条 日常制度
一、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检查小结一周的学习训练情况,布置下周学习训练任务。
二、请、销假。预备班学生外出,必须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三、查铺。通常由预备班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实施,检查学生在位、睡眠及宿舍安全情况。
第二十一条 特殊训练器械的使用与管理
特殊训练器械是指空军配发的悬梯、滚轮和学校自制的转椅等。
一、熟悉器械性能,做到会检查、会使用、会保养。
二、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器械及安全辅助装置。
三、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学生必须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方可操作,严禁擅自动用训练器械,严禁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独自操作。
四、使用后应上锁,并定期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 伙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