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绩”方面,坚持以踏石留痕的实干精神推进工作 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 “五个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全市民政事业蓬勃发展。实际工作中,能够始终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起点推动了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局党委先后被市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和“建设学习型城市暨‘以讲促学、以学促干’活动先进单位”,年年被胶南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两年在市委、市政府考核中位列第一名,年年被表彰为“优秀市直单位”,年年被青岛市民政局表彰为“民政工作标兵单位”。本人在考核中年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被评为胶南市劳动模范。同时,在工作中创造性地提出“打造一个品牌、建设五个体系”的工作思路,“民生为重、政暖万家”民政服务品牌连续两年被市评为“十大文明品牌”。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以临时、医疗、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弱势群体的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建立了农村敬老院管理运行长效补助机制, 10处敬老院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工作,圆满完成了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被评为“山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科学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主持完成了《胶南市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探索》调研,被民政部列为2009年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研究课题,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全覆盖示范市”、李家石桥社区被评为“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突出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国防工程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青岛市评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保持了“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荣获山东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在全国率先组织全市60岁以上的“三老”优抚对象进行集中轮流休养,在全国率先对老党员实行集中供养,做法被《解放军报内参》刊载。社会福利工作卓有成效,市老年公寓成为青岛地区养老行业的亮点,市连续两届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敬老模范市”。慈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募捐总额在青岛地区率先突破1.5亿元。积极致力于社会事务管理的创新发展,被省评为“地名档案管理一级先进单位”,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