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廉”方面,坚持以清正廉明的高风亮节树立形象 我一贯高度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认真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办事,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带头反对和抵制利用公款吃喝和铺张浪费。能够率先垂范,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各项制度,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廉政反腐这根弦,防微杜渐。在财务开支、干部任用、用车等敏感问题上,坚持按原则、按规定办事,集体研究决定,增加透明度;在低保办理、困难救助、退役士兵安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工作上,坚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阳光操作,取信于民;在生活上公私分明,不搞特殊,始终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公道正派做事,清廉正直为官,上不愧组织,下对得起人民。 近年来,我在工作中虽然做出了一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新形势下如何提高民政工作水平、如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尤其是在“转方式、调结构”的大背景下民政应该发挥的作用,调查研究不够。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开拓创新,转变作风,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社会发展“稳定器”、改革调整“减震器”、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保障作用,真正做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重点保障“困难群体”、“特困群体”、“优抚群体”这三大群体,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贫有所济、灾有所救、残有所助、孤有所依,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努力,向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