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网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自去年推行士官选取公推公考公选制度后,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又出台了《公安消防部队士官选取“六不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端正部队风气。
据介绍,这“六不准”具体是:一不准违反程序、规定时限选取士官;二不准未经培训、降低标准选取士官;三不准突破编制员额比例、预留指标选取士官;四不准违规调动、随意调换岗位选取士官;五不准插手干预基层士官选取工作;六不准在选取士官中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 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先行采取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原岗位、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措施,查实后依法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