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心网|军人|退役|人才|求职|招聘|征婚|交友|教育|公文|战友|军官|兵心

王岐山强调要加强监督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官员

2013-2-26 13:02| 发布者: 中国兵网| 查看: 553| 评论: 0

摘要:   1月22日,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会议。新华社发   兵网消息,原标题:中纪委全会强调加强“裸官”监管   王岐山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 ...


  【监察】

  纪检干部不准办人情案

  王岐山在报告中指出,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高履职监督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解读1

  “完善反腐国家立法破解僵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也就是从制度设计层面堵住腐败漏洞,这是反腐的关键。”竹立家说,近年来,全国各地反腐力度很大,查处了大量违法乱纪干部,但反腐形势却越来越严峻,“一方面是大力度反腐,一方面是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反腐如同陷入了僵局。破解僵局的有效方法就是从制度设计、完善反腐国家立法找到突破口,由此从治标,转向治本”。

  竹立家表示,早在2009年,已有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会上呼吁,出台反腐败法;全国人大也曾将修改完善反腐败方面的有关单行法律,列入立法计划,“这其实也是一个老话题,很多专家学者都提出过相关建议,但立法进程相对难产,原因很多,比如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更多强调官员的个人道德修养;改革深水期,更多的精力用于解决发展和效率的问题”。

  解读2

  立法第一步制定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据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涉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预算法等,以及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等,列入立法计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但上述立法内容并未完成,在该份报告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建议,将“修改完善反腐败方面的有关单行法律”列入下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竹立家认为,中纪委两次在重要报告中提及“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这意味着,反腐败国家立法有望提速。但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的第一步,应是制定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制度,“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这也很重要,但这些规定还是停留在内部监督层面。”

  解读3 

  引入监督打通官员财产申报平台

  “反腐立法的最关键点是引入第三方监督,比如人大监督、群众监督”,他认为,国际反腐经验表明,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制度是引入第三方监督的最有效做法,“只有从法律层面明确,各级官员的哪些家庭财产,通过哪些途径公示,才能真正堵住腐败漏洞,达到制度反腐的目的”。

  去年11月广东试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一些地区准备将配偶、子女的财产情况纳入公开范围。

  竹立家表示,这就是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制度的有效模式。但短期内,全国性的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制度还难以出台,在这一前提下,应该打通官员财产申报平台,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作用,由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同级官员财产申报平台,这可以为制定全国性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积累经验。新京报记者王姝

  ■ 报告解读

  王岐山在报告中指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健全事关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重要法规,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做好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

  兵网据新华社电


12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