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贪官们抓回来有多难? 首先,贪官们都懂得如何“隐身”,那些在中国大肆违法犯罪的贪官们及其家人,一旦到了国外,基本上都非常低调,非常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往往与在国内判若两人。他们的生活某种意义上更类似于夜行人、过着特殊的夜生活。这些人深知无法见阳光、也不敢炫富。白天猫在家里,夜深人静时溜达出来,享受美国的夜生活和美酒佳肴。许多贪官到了国外就改名,所以按照一般的方式很难查找到,并不是许多中国人想象的去当地警察局就可以查到。 其次,就算抓住了,也很难引渡回来。目前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只有泰国、蒙古等十几个,很多被出逃者视为理想避难所的国家都不在其列,在没有双边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对于外逃的贪官,目前只能以个案的形式同美国谈判,耗时费力且很难顺利合作。美国的“死刑不引渡”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和“双重归罪”原则等,它们都可能让贪官继续逍遥法外。 而且,贪官涉及的金额越大就越难引渡他们,除了他自己能够请律师周旋,另外司法引渡对于中国政府来说经济成本太高了。还有一个关键,一些西方国家总认为贪官们被遣返后会遭遇酷刑甚至被处死,或者受到政治迫害,出于人道正义考虑不愿意主动处理这些问题,这也使遣返变得更加困难。 大量贪官外逃背后的反思 中国出国审批手续和制度很严格,但在那些成功外逃的贪官面前,却显得是那么的没有法子。现在我国贫富分化的状况日益严重,普通百姓生活越来越不容易,而贪官们贪腐却越来越容易。在我国很多人还在为高学费、高医疗费、高房价、和通货膨胀所困惑时,我国1万名以上的贪官却能够携带6500亿巨款成功逃到国外,这是谁的过失,怎么没有问责制出来弱弱的问一声?究竟是贪官本领高还是我国制度漏洞太多? 当然,贪官们出逃也不完全只为了“自己”,要知道任何贪官的背后都会牵涉不少人,出逃不仅仅是保护自己的问题,而是为了保护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更高级别的领导。于是明明知道有人要外逃,也不加以制止,更不会向相关部门通报消息,对其外逃的准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还暗中相助。君不见赖昌星这个走私“大王”,之所以能成功外逃,与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的“鼎力帮助”密不可分。1999年8月11日至12日,庄如顺在得知公安机关正在缉捕赖的情况后,四次给赖昌星打电话,为其通风报信。出逃的和还没逃的,他们早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了。 也许反腐部门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贪官贪腐了这么多年却能不被发现,直到逃出去才展开调查?贪官要准备外逃,一般都要先送妻子儿女出国,自己当裸官,当裸官那么久为什么没有暴露?在对资金流出控制严密的中国,为什么贪官居然能够成功转移资产出国?很多贪官为了今后外逃方便,都有多本护照,多重身份为什么没有被发现?可以说,这无数的问题和每一个贪官的外逃,都是给这个国家的一记响亮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