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伊斯兰教教育 中国伊斯兰经学教育由来久矣。它伴随着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入、传播、发展而出现。最初它以父子授受、口耳相传的形式,完成着伊斯兰教在中国薪火传续的使命。公元10世纪上半叶,我国天山南部喀喇汗朝维吾尔穆斯林社区,即已出现了颇具规模的经学院——萨吉耶麦德里斯。作为喀喇汗朝的宗教文化中心和最高学府,萨吉耶经学院为汗国各地区培养了大批各类人材,享誉中亚。此后,喀喇汗朝、叶尔羌(今莎车)汗国期间陆续创办了一批经学院,如喀什的哈米德耶经学院、马合木德耶经学院、麦苏德耶经学院、罕力克经学院、阿克经学院、米尔咱·海答尔经学院,叶尔羌的赛义德经学院、额什丁经学院、加航经学院等等。这批经学院的创建,保证了10世纪以后直至近代维吾尔地区伊斯兰文化的传播与普及。 公元16世纪中叶,回族地区经学教育也开始从父子授受、口耳相传向组织化、体系化转变。陕西咸阳胡登洲“慨然以发明正道为已任”,将伊斯兰教传统上以清真寺为中心的教学形式与中国传统的私塾教育相结合,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回族地区经堂教育体系。经堂教育,又称寺院教育或回文大学,是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宗教教育制度。这种教育在清真寺内进行,由阿訇招收学员若干名,传习伊斯兰教的各种经典和功课,用以培养适应中国穆斯林社会生活需要的宗教人才。经堂教育在中国伊斯兰教发展史上,在中国回族史上,都曾占有一定的地位。它源于阿拉伯的早期伊斯兰教育,又带有中国的风格和特色,为伊斯兰教在中国广大地区的传播、巩固、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王宽、张子文、达浦生、马松亭等大阿訇为代表的一批教内先达,为改变穆民积贫积弱积愚的落后面貌,使伊斯兰教跟上时代,锐意兴学,倡办新式伊斯兰教教育,创办了西北公学、成达师范学校、新月女子中学、云南明德中学、杭州穆兴中学、上海伊斯兰师范学校、四川万县伊斯兰师范学校、宁夏省立云亭师范学校等一批新式学校,发起了近代中国穆斯林“第一次自学发动的文化运动”。这一创举为以后在中国普及回民文化教育,提高民族素质,起了先锋作用。新中国成立后至今,先后创建的中国伊斯兰经学院及新疆、宁夏、沈阳、兰州、青海、郑州、昆明、北京、河北等10所伊斯兰经学院,使中国伊斯兰教经学教育从旧式经堂教育发展成为新式经院教育,为培养新一代德才兼备的伊斯兰教事业的接班人做出了新贡献。 中国的伊斯兰教团体组织 中国伊斯兰教团体组织始于近现代。早期成立的伊斯兰教组织大多从事民族教育,兴办慈善事业,出版报刊杂志等。其中较著名的有:成立于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抗战胜利后,该会迁往台湾,更名为中国回教协会;哈德成大阿訇在上海创办的“中国回教学会”,白寿彝教授等在桂林创办的“中国回教文化学会”等。这些组织为推动中国伊斯兰教文化事业的发展,团结各族穆斯林,都做出过积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这些组织均已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先后停止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1953年5月11日,在北京成立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空前统一的全国性的伊斯兰教组织。此后,随着伊斯兰教务工作和各族穆斯林宗教生活的需要,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30个省和数以百计的巿、县伊斯兰教协会。这些协会为人民政府与各族穆斯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极大地促进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发展。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宗旨主要是: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扬桥梁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举办各项伊斯兰事业;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维护宗教和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 2001年4月23日,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关心与指导下,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专设组织,成立了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人;执行秘书一人,下设秘书组协助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这是新时期中国伊斯兰教界的一件大事,对中国伊斯兰教事业的顺利、健康发展,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实现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产生积极重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