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患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水患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协助煤矿各部门分工合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 (二)矿成立水患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指挥: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矿总工程师及其他公司领导 成员:矿副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队长、生产技术部部长、通风瓦斯部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机电运输部部长、公司办公室主任以及公司各部室和生产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六、水患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经理 1、负责应急救援时对各部门人员的调度指挥。 2、负责安排向上级主管部门的快速汇报。 3、负责基地指挥工作。 4、负责外援救护队及其他人员、物资的调配。 5、负责安排维持秩序小组维持现场秩序。 6、负责救援行动的有序进行。 (二)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经理。 1、负责安排全矿停产及对停产工区的安全技术工作布署。 2、负责主持分析受灾性质、范围及灾源,确定救灾方案、救灾步骤,落实行动措施。 3、监控分析救灾进展情况,并及时安排向救灾指挥部汇报。 (三)生产技术部 1、根据受灾情况,提供受灾区域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供电系统图及其相关规程、措施等资料,协助对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2、协助清点受灾人员单位、人数及时上报指挥部。 3、协助基地副指挥安排救灾人员行走线路、方式,落实措施,搜集进展情况,上报指挥部。 (四)通风安全部 1、提供矿井通风系统图等通风相关图纸、资料。 2、根据本部门掌握的事发前资料及安全隐患情况,提供分析材料,协助救灾具体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3、负责救灾过程中的安全监察,防止违章行为出现。 (五)机电运输部 1、负责救灾时井上、下供电网络的运行保障及紧急维修,检查好发电机组以备用。 2、负责入井电器设备的防爆安全把关。 3、合理、快速调度全矿电钳工。 (六)矿办公室主任 1、负责向上级业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办公室快捷汇报灾情,及时收集救灾进展情况。 2、负责救援时上、下级部门联络,来人接待。 (八)经营副经理 1、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及时供应。 2、负责救灾物资的快捷运输。 3、负责抢险人员的快捷运输。 4、负责抢险资金的及时到位。 七、应急救援的行动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 1、平时各工区与矿部通讯线路必须保证畅通。 2、平时至少保证矿部有一辆车备用,紧急时至少能保证及时调用2辆车,以保证机关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 (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迅速投入运行 1、采区或掘进工作面发生水患灾害事故后,立即由作业地点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汇报到矿调度室、办公室、经理、安全副经理和矿总工程师。同时保护好现场,禁止人员进入或靠近灾区,由保卫部及本矿区生产人员组成临时维持秩序小组。 2、矿调度室接到报后,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应立即召集指挥部各成员召开紧急会议,讲明情况,分析部署行动方案。同时安排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及时通知镇医院和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并紧急通知其他作业区域停产,设置警戒全员待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