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矿总工程师立即指示相关部门提供各种有关图纸、措施等资料,启动救灾计划,同时安全副经理立即组织矿山应急救援小队及救援人员到事故地区,准备救援行动,必要时,向就近的矿山救护队求援。 4、救援行动根据灾情类别,按本预案及《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有序进行。 (三)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1、现场保护 先由生产单位临时组织人员保护,救援人员到位后,立即重新调整人员并安排保卫人员1名及其他人员不少于10人,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2、维持秩序 由1名保卫及10名其他人员组成。(1)首先保护好指挥部前沿基地的正常运行。(2)疏散无关人员,必须及时采取强制措施。(3)必要时,请求派出所或公安局支援。 3、处置险情、控制灾区灾情发展趋势。 (1)根据本矿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灾情具体情况处理。a、瓦斯爆炸事故;b、煤与瓦斯突出事故;c、矿井火灾事故;d、矿井冒顶事故;e、矿井水灾事故。 (2)重特大中毒事故的处置。a、保护现场,维持秩序;b、及时通知三塘镇医院和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请求救助;c、向县公安局、卫生局及集团公司汇报;d、协助医院运送中毒人员。 4、抢救伤员。 (1)在事故现场就近成立临时救护站。 (2)矿根据具体情况,成立不少10人的伤员运送小组,负责把伤员运送到救护站处理后,及时运送医院救治。 八、应急救援队伍的物资保障 1、矿组织并维持一支矿山应急小队,并准备相关的呼吸器、铜纤、铜锤等,在事故发生时,能立即召集应急小队队员,投入救援行动。 2、事故发生时,应急小队队员若人数紧缺,应立即向就近的矿山救护队请求援助。 3、矿井设立救援的专业技术支持: (1)动用本矿井技术人员、检测设备、手段和措施。 (2)若遇技术困难,应立即请求邻近矿井技术支持。 (3)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九、应急救援医疗保障 1、首先向三塘镇医院求援。 2、必要时向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等求援。 十、应急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1、立即停止全矿生产及销售活动,并让无关车辆立即离开矿区范围以保证交通畅通。 2、紧急调回全矿所有机动车辆到矿备用,必要时请县政府交通部门调车支援。 十一、水患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总指挥:经理 副指挥: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 专家组:总工程师救护中心专家 技术保障组:生产技术部长、安监部部长通风瓦斯部部长机运部部长 救护医疗保障组:矿山救护大队;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塘镇医院 物资保障组:物资供应部、会计保管员 警戒、运输保障组:应急分队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电话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