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一 潞城镇彭家砖厂不服常州市 戚墅堰区国土局土地管理处罚决定案 1992年12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国土管理局(以下简称戚墅堰区国土局)批准给常州市潞城镇彭家砖厂(以下简称彭家砖厂)临时用地13亩作砖厂堆坯及窑基使用(该厂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关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但在发给彭家砖厂的临时用地批准通知书上未注明使用期限。戚墅堰区国土局为贯彻江苏省常州市整顿窑业用地的精神,于1997年12月15日、1998年3月19日两次书面要求彭家砖厂停窑复垦,彭家砖厂未予理睬。戚墅堰区国土局于1998年6月9日对彭家砖厂作出(1998)常戚土罚字第02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彭家砖厂在1998年8月31日前拆除窑基、工棚和其他设施,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彭家砖厂不服于1998年6月29日向常州市国土规划局申请复议被维持后,于同年8月17日向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二、假设你是原告彭家砖厂法定代表人彭××,请以戚墅堰区国土局为被告撰写起诉状。 三、针对原告起诉,被告戚墅堰区国土局指出1992年12月发给原告的临时用地批准通知书的期限为1994年12月25日止(有存档批准书为凭),发给原告的临时用地批准通知书未注明期限是工作中的失误,且原告曾于1995年10月申请延长临时用地的期限(有申请报告为凭),故于1995年12月7日第二次批准原告临时用地的期限至1996年12月30日止(有通知书为凭)。 假定你是被告委托的代理律师张××,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代理词。 四、如原告认为被告所作行政处罚决定合理、正确,决定撤诉,请根据案情撰写行政撤诉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常州市潞城镇彭家砖厂。地址:常州市潞城镇××号。 法定代表人:彭××,厂长,电话:(略)。 被申请人:常州市戚墅堰区国土管理局。地址:常州市戚墅堰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局长,电话:(略)。 复 议 请 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1998)常戚土罚字第02号行政处罚决定。 复 议 理 由 一、被申请人所作行政处罚决定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992年12月16日,被申请人批准将潞城镇13亩土地给申请人砖厂堆坯及窑基使用,并发给申请人临时用地批准通知书,但并未注明使用期限(有通知书原件为证)。申请人随后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采矿许可证,并开始合法经营。 1995年,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申请续批,但被申请人未作答复。随后,被申请人即对申请人作出责令申请人退还土地的行政处罚决定。被申请人只考虑到整顿窑业用地而未考虑申请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权利,擅自作出该行政处罚,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应归于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该法第3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从本案事实来看,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并未告知申请人行政处罚的理由及依据,违反了法定程序,应归于无效。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请贵局依法裁决。 此致 常州市国土规划局 申请人:常州市潞城镇彭家砖厂 法定代表人:彭×× 1998年6月29日 【文书格式】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工作 单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复 议 请 求 复 议 理 由 此致 ××××(受理案件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 ××××年××月××日 【注意领会】 1.复议请求主要有三种: (1)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2)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 (3)重新作出某种具体行政行为。 2.复议理由应写明与复议要求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申请复议的法律依据。 3.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在法定期限内。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应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 政 起 诉 状 原告:常州市潞城镇彭家砖厂 法定代表人:彭××,厂长,电话:(略)。 被告:常州市戚墅堰区国土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电话:(略)。 诉 讼 请 求 1.请求撤销被告对原告作出的(1998)常戚土罚字第02号行政处罚决定;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1992年12月26日,被告批准给原告临时用地13亩作砖厂堆坯及窑基使用,并发给原告临时用地批准通知书,但未注明使用期限。被告为整顿常州市窑业用地于1998年6月9日对原告作出(1998)常戚土罚字第02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原告在1998年8月31日前拆除窑基、工棚和其他设施,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原告不服于1998年6月29日向常州市国土规划局申请复议。常州市国土规划局对原行政处罚予以维持。 原告认为,原告拥有被告发给的合法的土地用地凭证,依法应有使用土地的权利。被告仅为整顿窑业而无视原告的合法权益,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侵犯了原告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 其次,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和第32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否则即视为违反程序,行政处罚归于无效。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未告知原告理由和依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视为无效。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7条之规定,特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1992年12月被告批准的临时土地用地批准书复印件1份(未注明期限); 2.原告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3.(1998)常戚土罚字第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 此致 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常州市潞城镇彭家砖厂 1998年8月17日 附:本状副本1份 1.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行政起诉状格式 【文书格式】 行 政 起 诉 状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 所在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 诉 讼 请 求 事 实 和 理 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状副本×份 2. 法人、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用行政起诉状 【文书格式】 行 政 起 诉 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用) 原告(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被告: 所在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要(或代表人): 诉 讼 请 求 事 实 和 理 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份 【注意领会】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的书写: (1)原告是公民的,应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 (2)被告应当写明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3)第三人的写法与原被告相同。 (4)有诉讼代理人的,如果是法定代理人,在姓名之后要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明姓名,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应用括号注明与当事人的关系,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业或职务、住址。 (5)需要注意的是,共同诉讼中多名当事人应依次写清;诉讼代理人应分别写 明是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不能笼统地称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应该写在各被代理人的当事人的下方。 2.诉讼请求是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所要达到的目的。应写明要求撤销、部分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强制行政机关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写法上应当明确、具体,请求如有多项,应分行列写。如某行政起诉状的诉讼请求是这样写的: "1.请求被告给原告恢复用电; 2.赔偿因故停电所造成的损失3万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与依据,具体写法如下: (1)事实部分应当着重写明被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事实、原因、经过及其所造成的结果。叙述时一要客观,二要抓住关键情节。行政起诉状事实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①行政争议的情况。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所以提起诉讼是因为他们与行政机关发生了行政争议。一般是行政机关对其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因此要把行政争议的前因后果写清楚。②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即具体行政行为是由哪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以及具体行政行为的详细内容。这两部分内容是紧密相连的。 ③原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曾否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否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若改变了,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为何。 (2)理由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侵权事实进行概括,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之点;其次,通过举证、引证法律、法规等说明行政机关处理、处罚的错误所在,如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或未履行法定职责;再次,引用《行政诉讼法》说明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 (3)证据部分。在叙述完事实和理由之后,还要另起一段,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被告常州市戚墅堰区国土管理局委托,代理其参加诉讼,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告所述事实不符 1992年,被告批准给原告的临时土地用地批准通知书的期限为1994年12月25日止,这在当年存档的批准书上有注明。发给原告的临时土地用地批准书未注明期限是工作中的失误,但并不意味着原告就可以永久使用土地。且原告曾于1995年10月申请续批临时用地(有原告申请报告为凭),即足以说明原告对第一次通知书的期限是明知的。因此,第一次批准通知书应作为有效的证据采纳。原告1995年申请续批后,被告作出第二次批准通知书,期限至1996年12月30日止。以上三项证据足以说明原告的土地使用权限应止于1996年12月30日,从1997年1月1日起,即为非法使用土地,原告所称合法使用土地与事实不符。 二、被告所作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 因原告从1996年12月30日后即已属非法使用临时土地,作为土地管理机关,被告即有权要求原告归还使用权。被告于1997年12月、1998年3月两次书面通知原告停窑复垦,原告拒不理睬,并继续非法使用土地,已属行政违法行为。被告针对该违法行为作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的行政处罚措施是行使职权,并无不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应予维持。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考虑。 代理人:张×× 常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年8月26日 【文书格式】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 告)×××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 表如下代理意见: ......(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起诉的事实、诉讼请 求的依据和理由。) ......(提出建议。) 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月××日 【注意领会】 代理意见实际上是对诉状内容的补充和完善,同样以法理服人,以情理感人。写这一部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抓住争执点,多角度进行论证。代理意见应针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执焦点,尤其是认识不一致的,各执一词的方面,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2.针对实质问题,深入剖析。比如合同纠纷案,说明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如果是无效合同责任在谁;如果是有效合同,是谁的责任,责任大小。侵犯著作权案,论证是否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是否属于合理使用范畴等等。 3.从情理方面论。主要指从人情、社会道德、风俗等方面。民事案件有时从情理方面论证,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行政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常州市潞城镇彭家砖厂。 地址:常州市潞城镇××号。 法定代理人:彭××,厂长,电话:(略)。 申请人诉常州市戚墅堰区国土管理局(1998)常戚土罚字第02号行政处罚决定撤销一案,于1998年8月17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理由如下: 申请人确系非法使用土地,常州市戚墅堰区国土局所作行政处罚措施合理、正确。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1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望予批准。 此致 常州市戚墅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彭×× 1998年8月25日 【文书格式】 行政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 职业、住址。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 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名称)诉××××(名称)(年度)×字第×号《关于......决定》(案由)一案,于× ×××年××月××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理由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注意领会】 1.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直接写单位全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2.撤诉申请的理由可简明扼要。其原因一般有两种: (1)原告草率起诉。一开始自认为自己有理,行政机关的决定是错误的,经过学习法律、 法规,明白了行政机关的决定是合理的、正确的,因而撤诉。 (2)被告满足了原告的要求。即行政机关意识到自己工作中的失误,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并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原告决定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