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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1-4-12 21: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01| 评论: 0

摘要: 2008年,是扬州民政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发展的一年,民政事业健康稳步前进的一年,各项民政工作都按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得以圆满完成。我在这年度里,按照上级要求和局党委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分管工作,完成了全年工作 ...
    2008年,是扬州民政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发展的一年,民政事业健康稳步前进的一年,各项民政工作都按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得以圆满完成。我在这年度里,按照上级要求和局党委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分管工作,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落实了廉政各项规定。下面我分三个方面进行述职述廉。
    一、履职情况
    (一)突出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民间组织的新发展
    1、规范管理机制,严格入口关。2008年,我与民管处的同志共同研究,从三个方面入手,着力加强我市行业协会的培养与发展。一是出台文件,强化引导。08年2月,市政府转发了我局负责起草的《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市加强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管理的重要举措。暂行办法赋予了行业协会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等重要职能。同时对行业协会的登记、监督管理、会员和组织机构、经费和财务管理、行业协会的发展与改革多方面进行了规范。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对行业协会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二是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我们引导民间组织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的章程,规范运作,规范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市局重点加强了对社团会费的管理,通过贯彻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会费政策调整的通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做到民主办会、规范办会。三是依法登记,规范程序。在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中,我与处室的同志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登记程序,认真仔细审核材料,始终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使民间组织数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整体质量得到保证和提高。2008年,全市新登记社团119个,民间组织达881个,其中,市直社团290个,县级社团911个。
    2、加强监督管理,把好年检关。2008年的年检,我们加强了与各业务主管单位的配合,采取分片年检的做法,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强化民间组织依法活动、依法办会的意识。在日常监管方面,我们通过参与民间组织活动,对民间组织报刊资料进行审阅以及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民间组织动向,强化对民间组织活动的监督管理。去年上半年,市直270个应检社团全部年检到位,年检率为100%。其中合格266个,责令限期整改4个,并将年检结果向各民间组织作了通报。
    3 、创新服务方式,建立“窗口”关。2008年,我们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市局域网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网站,开通了网上办事预审项目。通过完善局域网的平台功能,及时发布民间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刊登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工作动态与信息,交流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工作经验,公布登记管理机关的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提供相关查询和登记表格的下载,使服务对象办事更加快捷、更为便利。与此同时,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的民间组织登记服务工作通过了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证,为进一步提高民政窗口办事效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提升了民政窗口的快捷、便利、便民的功能。
    4、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降低门槛关。2008年,我们高度重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工作,在5月25日召开了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推进会,要求各地积极争取政府出台和完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以转移政府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减负相关费用等方式,支持和促进民间组织的发展,推进重点领域的民间组织做优、做大、做强。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对涉及经济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的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降低门槛,大力发展、大胆发展、放手发展。高邮市通过积极宣传,并与有关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完成了全部21个乡镇敬老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截止2008年底,全市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680个,其中,市直民办非企业单位78个,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602个。
    (二)突出改革创新,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的新水平
    1、改进活动方式,深入开展第11个“殡葬改革突击月”活动。2008年我局发动各地各乡镇,继续开展殡葬突击月活动,我们明确了清理乱埋乱葬坟头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地域,深入细致地做好发动工作,确保风景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水源保护区周围边无暴露性坟头,维护了文明城市和生态城市的形象。与此同时,我与处室同志一道,深入乡镇,深入现场,检查进度,加强督查,使活动取得了实效。我们还大力推广宝应开发区生态墓地和江都邵伯骨灰存放室的经验,广泛宣传保护土地资源的方针,把骨灰安葬少占地不占地的殡葬理念向城乡推广。2008年,我市火化率保持在100%,殡葬改革工作走在了苏中地区的前列。
    2、改变服务形式,开展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创建活动。2008年,我局制定了全市婚姻登记机构创建规划,我与处室的同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力度,推进窗口单位规范登记和管理。各地婚姻登记机构在创建活动中对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创建标准,查找存在的不足,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地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婚姻服务的形式进一步方便群众,贴近群众。江都、仪征、宝应精心组织,精心准备,以优美的服务环境,优良的服务方式,优质的服务水平,接受了省厅组织的创建省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窗口示范单位检查,获得省级窗口单位的命名。为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我局于去年6月对仪征和维扬两地新增的婚姻登记员实施业务培训和考试,为他们颁发了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保证了婚姻登记质量。
    3、改善救助条件,提升救助管理水平。2008年,我多次深入救助站,指导救助工作,协助救助站不断完善求助设施,特别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指导,在新救助大楼设立了未成年人救助区,添置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教育、娱乐的设施,把关爱流浪儿童的措施落到实处,让他们尽快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为了配合市政府街面秩序整顿的活动,我指导救助站在主要路段和繁华商业圈周边设立了救助引导牌,组织工作人员走向街头,开展主动救助。为提升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市成立市救助知识竞赛代表队,参加全省救助知识竞赛。通过竞赛,工作人员救助法规的意识得到了增强,救助业务知识得到了充实,救助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
    4、改革管理体制,认真做好殡仪馆迁建工程筹备工作。市政府将迁建扬州殡仪馆作为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为我们调整市区殡葬设施布局,整合市区殡葬资源,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创造了条件。08年在市政府迁建工程领导小组和局党委的领导下,我着力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开展新建殡仪馆工作的调研活动。我们会同市规划部门先后考察了省内外的10个殡仪馆,就殡仪馆的规划、选址、设计、筹资、环保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向市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为市领导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二是顺利整体接收扬州殡仪馆。我带领人事组、财务组、业务组、基建组进入扬州馆,组织人员认真地对殡仪馆资产进行登记清理、核实,召开了职工大会,稳定了干部队伍、稳定了职工队伍,做到了平稳交接、安全交接;三是明确了迁建工程局机关相关处室的职责分工。社会事务处主要负责部门协调和新址拆迁的群众工作,基建办主要负责施工的技术准备,殡仪馆主要负责办理各种迁建手续;四是做好迁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08年底,我们已完成工程选址、规划用地许可证的审批和环评工作,其他工作正在抓紧实施。
    (三)突出目标管理,不断拓展老龄工作的新内容 
    20XX年,我协同老龄办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以目标考核为抓手,推进基层老龄组织网络建设。去年老龄工作继续被列为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有力地促进了老龄工作的开展。一是基层老龄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绝大多数基层老龄组织较好地发挥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基层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通过召开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现场观摩会,老年人协会活动的内容不断丰富;三是目标考核为基层老龄工作注入了活力,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乡镇、村居老年人协会的做法成为基层老年工作的亮点。
    2、以各种活动为契机,拓展老年人精神文化领域。一是组织好“国际老人节”“敬老日”活动,由市领导和民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带队,走访慰问了市福利中心、广陵区文昌花园社区托老所的老人;二是开展“扬州市第三届老年人艺术节”活动,举办了老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和老年音乐、舞蹈、曲艺、个人才艺的比赛;三是组织动态养老游活动,配合省养老服务协会,组织各地700多名老人参加了“江苏快乐老人港澳游”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提升了老人的生命质量,丰富了老人的精神生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
    3、以老年优待为重点,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通过建立老年优待工作联动机制,协调发挥相关部门的功能作用,整合涉老优待资源,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更多、服务质量更高的优待项目;二是通过沟通协调,使市优待办法规定的优待项目在各地得到贯彻落实;三是通过提高办证的服务水平,对2008年的办证任务做到早明确、早分解、早落实,确保了按序时进度、按市局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去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敬老优待证》3万多份。
    4、以自身建设为推力,提高老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提高基层老龄工作干部业务素质,推动老年干部队伍建设,我们去年举办了第二期全市基层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班,来自各地70余名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老龄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本着既提高老龄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了人口老龄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建设与老龄工作、老年人法律保护若干问题、老年优待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老龄事业信息统计工作等五个专题讲座。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基层老龄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开阔了工作视野,更新了工作理念,明确了工作要求,研讨了工作方法,学到了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
    (四)突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工作的新效率
    2008年,我与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察室的同志一道着力抓好三个强化三个增强:
    1、强化相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2006年度,局机关获得市级机关文明优质服务单位第七名的成绩,面对获得的荣誉,我和作风办的同志针对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松劲的情绪,居安思危、认真排查作风建设的不足之处,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塑造政府机关高效、廉洁等实际的形象,2008年3月21日,我局召开了作风建设动员大会,针对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松懈,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艰苦创业精神不强,工作作风飘浮的现象展开了批评,激发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了大家的为民的宗旨意识,努力营造风正、心齐、言顺的机关工作氛围。
    2、强化机关政务督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一是认真抓好政务督查工作。我经常过问督查工作,主动对这项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一年来,共完成督查事项78件,并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到位。与此同时,对局定重点目标、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两次督查,发出督查通报4期。在每季度和年终也要求相关处室进行了认真督查,促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认真抓好办理工作。200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5件,满意33件,基本满意2件。这些建议与提案涉及社区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社会医疗救助等多方面内容。我要求办理工作中要认真进行分类,共商办理难点,突出办理成效,提高办理水平。经过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办复率、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三是认真抓好信访及政府公开电话工作。我要求信访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新的《信访条例》,将依法处理信访与以情处理信访相结合,变信访为“心”访,“上访”为“下访”,设身处地解民忧,尽职尽责解民难,较好地发挥了民政信访工作稳定社会的作用。全年共妥善处理人民来信74件,接待来访153人次。我和办公室同志认真承办了“寄语市长”留言302条,及时答复率为100%;承办政府公开电话37件,办结率为100%。
    3、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民政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局机关各处室职责、负责人职责、工作人员职责全部公示上墙,工作人员佩证上岗;二是推进办公自动化。依托市政务专网,建成局机关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三是完成“扬州民政”网络的改版工作。向全社会公开了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法律法规、咨询投诉电话。民政窗口单位的服务项目,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强基层民政办的规范化建设。去年我局对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进行了推广,以点带面抓规范化建设,使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民政办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二、廉政情况
    一是在思想上,注重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认真学习了十七大文件和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系统学习了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市委《实施办法》,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经常结合实际工作,撰写廉政心得体会,强化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从思想上筑牢防腐倡廉的防线。
    二是在工作上,严格遵守廉政各项规定。作为党委副书记,时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做到廉洁自律的13项规定,包括“六项禁令”、“五个不准”、“四个坚决制止”,自觉过好人情关、金钱关,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分管的职权插手基建和政府采购等活动,不收受管理与服务对象的礼金,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实实在在做事。
    三是在行动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我能及时向组织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家庭的重大事情,接受上级的教育和监督,在实际生活中,从不以自我为中心,不搞任何特殊化,自觉接受同事和下级监督,平时注意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约束。
    三、新年度努力方向
    2008年,我努力做好了分管工作和领导交给的任务,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民政工作的新情况调查研究不够,二是在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够,三是分管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不够,四是对机关事务管理不够细致严格。新的年度里我努力的方向是:第一,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民政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推动思路创新;第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化解分管工作难点、热点,加强对下工作指导,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管理的各项分工任务,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第三,加强内外协调,发挥主观能动性,维护民政系统的整体合力和良好形象;第四,严格勤政廉洁自律,遵守各项规定,依法行事,求真务实,认真执行“六项禁令”、“五个不准”、“四个坚决制止”等,特别是在迁建工程中,要严于律已,干干净净做事,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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